4月9日,法庭宣判「佔中九子」全部罪成,並於24日宣布判刑。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4月9日,法庭宣判「佔中九子」全部罪成。今(4月24日)判刑,佔中三子判刑16個月(除了年屆75的朱耀明牧師緩刑2年),其餘六子各社會服務令200小時至監禁8個月不等,再次見證了香港政府打壓異已的決心,往後民間的抗爭力量必定更為薄弱。
筆者於2016年到港唸書,9月才開學,卻被學校不懂變通的行政作業耍了,硬是早了一個月報到,但也因此趕上香港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每日在街上採購日常用品和閒晃的時候,總能碰上候選人或助選團在拉票。
9月4日開票當晚,臉書上很多香港人都表示為了新界東選區的長毛梁國雄差點落選而輾轉反側,他們不約而同猛然驚覺,原來自己並不願意失去這麼一位不見得有好感,甚至不太認同他政治理念的抗爭狂人。
這位自2004年起,三度連任新界東議員,又於2012年立會選舉中奪得逾4萬8千票的「新東票王」,2016年和人民力量黨的陳志全(慢必)合作,打著「一票長毛,一票慢必」的口號,希望藉著把長毛的部分選票分給慢必,好讓民主派的議員可以多取得一個席位。
選舉當日,長毛為了避免慢必不夠票,全程不為自己拉票,而是四處為其他選區的民主派候選人助陣,卻因此而差點不夠票當選。當時長毛只說了一句「相信選民,如果他們不要我會接受結果」。過去常在立法會裡不守規矩、丟東西抗議、性格直來直往而備受爭議的長毛,儘管最終以最少的選票擠進九強,連任立法會議員,卻贏得了尊重和掌聲。
2016年10月,長毛梁國雄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日使用道具表示抗議,隔年被高等法院宣判宣誓無效而被剝奪席位。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DQ事件:選舉結果被推翻
正當大家高興長毛終於可以「返埋位」,他的議席卻在隔年(2017年)7月,被高等法院宣判其宣誓無效而被剝奪。
2016年10月12日是該屆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日,15位民主派和港獨派的當選議員,在宣誓時各別使用不同的方式和道具,或增刪誓詞,來表示對中央和香港政府及各種議題的抗議。而後,其中6人被剝奪議席,包括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頌恆、游蕙禎,簡稱DQ(disqualified)事件。針對性地DQ他們的席位(15人宣誓時抗議卻只控告6人),等於超過18萬張選民的票被作廢。
其實長毛自2004年當選議員起,每一屆的宣誓都會使用道具表達對中央政府各種議題的抗議,比如反對831人大決議、平反六四議案等,卻從未因此被剝奪議席。然而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乘著2014年雨傘運動累積下來的氣勢,使得民主派大勝,以致可以在立法會裡起到決定性的牽制作用。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中央和香港政府終於按奈不住,進行了一連串的政治打壓和清算行動。
人大釋法:操控灰色地帶的尚方寶劍
最先遭到DQ的是兩位港獨派的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原本多位在宣誓過程中「加料」的議員只被裁定為宣誓無效,但被允許再度宣誓。香港特區政府隨即向香港高等法院入稟司法覆核,要求剝奪梁頌恆、游蕙禎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之后二人三次試圖闖入立法會重新宣誓未果。
2016年11月5日,第12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釋》的草案,並於11月7日表決時以155票全票通過,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職人員,必須依法真誠地作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宣誓,並謹守誓言,否則將失去議員資格,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民主派和法律界人士批評人大的釋法,認為此舉是掌控了對香港法律進行詮釋的權力,違反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同時也是不尊重香港司法程序的表現。此例已開,往後再出現任何有爭議的事件,中央政府只要依樣畫葫蘆,就可以全權凌駕香港司法,為所欲為。
社運份子加重判期,司法淪為政治工具
緊接著,香港律政司在2017年不斷濫用公權上訴覆核刑期,加重多位在過去各種社會運動中(尤與雨傘運動相關)已被判刑的社運份子之刑期。
2014年「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事件」中被控告的13人,簡稱「東北十三子」,原來在2016年2月已被判80至15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卻在隔年被覆核刑期而改判為8至13個月不等。當中多人早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卻要再次受罰入獄,違反了「一罪不二判」的原則。
2014年引爆雨傘運動的「佔領公民廣場案」,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原來在2016年只被判了社會80至12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因為要赴倫敦求學無法完成社會服務令,而改判監禁3個星期,緩刑1年),卻在隔年律政司上訴覆核刑期後,被判監禁6至8個月,最終雙學三子上訴得直,終審院宣布維持原判。
判期的加重有決定性的影響,因為根據香港立法會選舉條例明訂,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人士,不得於5年內參選。這意味著這些人都無法在下屆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參選,藉此斬斷這股從雨傘運動中產生的年輕政治力量。
2016年的旺角騷亂事件(又稱「魚蛋革命」)中多人被捕,案件至今還在陸續審判和上訴中,約有17人因此入獄,當中領導人物梁天琦被重判6年,盧建民被判囚7年,為香港開埠以來最重的暴動罪判刑。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形同虛設的特首選舉
全國人大常委會曾於2007年允諾香港可於2017年全民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立法會全部議員可由普選產生,然而卻在2014年宣布沿用舊有制度,這也是雨傘運動的引爆點。
2017年的特首選舉,照樣由1200個選舉委員會成員提名並投票,香港人民沒有任何話語和決定權。全香港超過700萬人,特首只能由1200人去決定,因此一直被譽為「小圈子選舉」。
候選人包括了林鄭月娥,曾俊華和胡國興,其中來自建制派背景的林和曾機會最高。在當時高漲的政治恐慌氛圍下,民間出現了「lesser evil」說法(意指「兩害取其輕」),擁護認為殺傷力較小的曾俊華。以往的特首選舉,民主派都會派人出選,然而在「lesser evil」的巨大聲浪中,他們為避免成為眾矢之的而選擇退縮。
雖然長毛梁國雄曾一度宣布參選,並努力於期限內收集民間選民的簽名,試圖落實雨傘運動時的訴求,以「公民提名」的方式說服委員會提名讓他參選,但最終在過於倉促的籌備和反對聲浪下宣告失敗。
儘管如此,民間渴望的「lesser evil」依然無法實現,林鄭月娥當選特首。此次的特首選舉,明顯看到香港民主派和普羅大眾的自我閹割和妥協,使得香港的抗爭運動再次敗退。
從非法到合法的跨境辦案
2015年10月至12月期間,香港「銅鑼灣書店」的股東桂民海和呂波,業務經理張志平,經營者李波以及店長林榮基,五人在3個月內相繼失踪。隨後五人被證實身處中國大陸並遭受執法單位的扣留,原因是該書店歷年來出版了不少中國的禁書,尤其近年出版了多本關於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書籍,如《習近平和他的六個女人》等。香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擁有言論及出版自由,中國政府此舉嚴重違反了《基本法》。
呂波、張志平、林榮基分別在中國境內及深圳過關時被捕,桂民海在泰國芭提雅公寓內被帶走,而李波則是在香港境內失蹤。更甚的是,李波並沒有出境香港的記錄,卻在中國出現,證明中央政府實行了跨境的非法綁架。五人先後在大陸接受中央電視台、鳳凰衛視、星島日報、澎湃新聞等媒體的訪問,公開「認罪」並共同指証桂民海。五人隨後先後返港,不約而同地要求警方銷案,同時稱不需香港政府協助。
然而,原被中國當局要求把銅鑼灣書店的客戶資料拿回大陸的林榮基,途中改變主意,聯絡了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在對方協助下於2016年6月16日在立法會的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說明被非法拘留的情況,在香港和國際社會引起轟動。
而近日香港最熱門的政治話題則是「逃犯條例修訂」,事件的觸發點是去年香港女子在台灣疑被男友殺害一案。嫌犯已回港,由於現時香港與台灣並無任何刑事協助安排,使得涉案人無法移交台灣接受調查和監控。香港政府藉此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然而此建議引起廣大的爭議,民眾擔心條例一經通過,中央政府將利用它來引渡香港的異見份子回中國受審,使得原來非法的類似「銅鑼灣書店事件」因而變得合法化。
2019年3月,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引起廣大的爭議。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我與抗爭者的對話
2017年12月7日是「佔旺案」(雨傘運動期間旺角區的清場中被捕的案件)的宣判日(後延至2018年1月17日宣判),前一晚和一群朋友為涉案人士開送別派對(預估會入獄)。當晚趙伯(趙志深,68歲,年紀最大的被告)坐在我隔壁,終於有機會和這位平日里沉默寡言的老先生多聊幾句。
趙伯給我的印象是一位慈祥的基層老人家,從事勞力工作。每次喚他總是笑瞇瞇地點頭回應,高瘦的身材理應格外顯眼,卻因為他極為低調的性格作風而不容易被注意。但這位慈祥的老人在示威抗議行動裡,面對挑釁者瞪眼怒目的樣子讓我驚訝。
「你的工作怎麼辦?」「我已經辭掉了,今天是最後一天」「因為不確定明天會不會入獄嗎?」「我跟老闆提過想要停薪留職,等我出獄再回到崗位,但他一直不回應,證明他不願意。我何必強人所難?就自願離職咯」「那你出來打算怎麼辦?生活會不會有問題?」「到時再找工作,沒事」這位老人家的抗爭故事早在1994年的荃灣天台屋事件就已經開始,他身上的傲骨,遠超於那副看上去慈祥含蓄的外表。
後來法庭宣判,佔領行動旺角清場期間,16人因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判監4個半月,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判監3個月,其餘被告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這名老先生趙志深被判處緩刑和罰款。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自小因為喜愛香港電影而對這座城市充滿幻想與憧憬。2016年以前,我想像過無數次來到這裡後的一切可能性,唯獨沒有想過我的到來是為了見證它的淪陷。在這淪陷的巨輪前,有一群人出於對家園的愛和不捨,很努力地在螳臂擋車。
有不少台灣人心向「祖國」,渴望「一國兩制」甚至統一。如果台灣不介意不能一人一票選總統;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必須經過選舉事務主任審核,任何不符合審核標準或和政府有異見的人士皆不得參選;選舉結果可以隨時被推翻;示威抗議者要面對牢獄之災;沒有出版自由;在台灣失蹤然後在中國出現,且沒有出境記錄;任何政府提出的大型基建法案都必定會通過,哪怕是用國庫一兆去填海,燒錢還破壞自然生態,因為立法會裡的直選席位本來就很少,多數是操控在商界精英份子手裡的功能界別席位;直選議員可以被DQ,所以人們就算想反對也沒有辦法用選票表達意願……或許,還是會有一些人認為「統一」是不錯的選擇。
然而,作為曾經在台留學四年,把台灣視為第二個家園的我,不忍香港的悲劇在這塊寶島上重演。
本文原題〈這些年,中共對香港做了什麼?——從佔中九子遭判刑談起〉,圖文經鳴人堂授權轉載。
先留台,後留港的馬來西亞人,香港某間不知名大學的人文科研究生。台灣國立東華大學是最引以為豪的母校。現以唸書為名,社會運動觀察為實,在香港體驗生活,召喚生命真諦。影視作品愛好者,研究方向以香港電影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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