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今天滿10周年。災區產業受到重創,環境汙染仍無法根除,超過四萬居民仍無法回到故鄉。同為地震國的台灣,福島核災後激發了社會的反核意識,2014年馬英九前總統宣示核四封存,2016年總統大選前,兩位當時主要政黨總統候選人也做了2025非核家園的政策宣示。同時,世界各國也加速能源轉型的工作,如德國最早宣布2025非核家園,核電大國—法國也計畫降低核電佔比。
福島核災,雖然日本政府進行大規模的除汙工程,但無法根除汙染。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任之後,能源轉型之路走得並不容易。首先,在台灣社會在能源轉型初期,夏日尖峰用電時段,時常發生電力吃緊的狀況。接著遇到人為關閉開關,造成的815大停電事件。加上核四封存之後,過去施工過程層出不窮的弊端,也逐漸為社會所遺忘。最後是社會對於燃煤發電產生的空氣汙染的憂慮…等原因。2018年國民黨與擁核團體挾著「以核養綠」口號推動的公投案通過,刪除《電業法》中2025年非核家園的條文。接著,擁核團體以該次公投為基礎續推核四重啟公投。
能源轉型始終不是康莊大道,隨著大潭天然氣接收站與藻礁保育議題的公投案也成立,為台灣能源轉型的路徑埋下一個未知數。筆者試圖回顧這10年的轉折,做一些省思,提供給社會各界共同思考。
時間證明綠能方向正確
過去,我國的再生能源發展曾一度卡關,猶記馬前總統把再生能源定義成丑角,正是反映了傳統能源界的主流想法。當年也有許多經濟專家預測,台灣如果大力發展再生能源,會造成電價高漲、產業出走、經濟衰退、失業率增加…等負面影響。也有專家刻意強調再生能源的漸歇性,無視於國際上已有成熟的調度與輔助服務,可補足再生能源間歇性的限制。縱使當時也有環保團體、學者與先進國家之經驗反駁上述的說法,然而社會尚未開始展開能源轉型,沒有實際數字可以證實何者為真。
經過十年,我們再回頭看,疫情之中台灣維持穩定經濟發展,國際能源大廠到台灣投資,連帶帶動台灣另一波基礎工業的發展,因國際大廠在台灣投資,歐美各國對台灣的政治局勢更加關心,也間接形成另類的外交國防關係。國際大廠紛紛響應RE100,台灣產業必須購買足夠綠電才可以進入供應鏈之中,甚至有綠能不夠買的狀況…,我們可以說,歷史已經證明,發展再生能源對台灣而言是正確的方向。
思考一下重啟的是甚麼樣的核電廠?
馬政府時代曾經規劃將核四廠作為中華民國建國百年政績的「建國大禮」,但是在2010年測試的時候,就發生主控室失火事件,核安委員林宗堯先生指出核四廠連試運轉程序書都有許多瑕疵。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過後,社會大眾更重視核電廠的風險問題,核四各種工程弊案逐一浮現、被媒體所揭露,甚至有包商、台電員工出面爆料核四工程品質問題。經過監察院的調查,發現核四廠一號機的零件,因為部分太過老舊、部分在測試階段受損,必須要拆二號機的零件去拚裝,而且二號機拆掉的設備也買不到備料了。如果再往前回顧,核四廠也發生數次淹水事件,甚至淹到反應爐區的設備。
核四廠老舊零件挪用弊端之監察院調查報告。圖片來:作者提供。
政府這幾年投入資源進行地質調查,發現台灣東北部海域的活動斷層證據,也就是說我們是要在地震帶上、重啟一個封存多年、泡過水、失過火、私自變更設計、零件老舊要拼裝、買不到備料的核電廠。大家最近可能會聽到比爾蓋茲認為核電有助於減碳之類的報導,問題是他所謂的核電,跟核四廠條件可是差很多。面對核電重啟公投,我們需要認真思考其未來的風險、無法估算的成本。
應更積極鼓勵人民參與綠能生產
這十年來,我們雖然通過了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修正了《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空氣汙染防制法等有助於能源轉型、污染防治的法案,但是也經歷了淘汰高汙染老車的失敗經驗,部分再生能源也造成一些環境社會影響,引起社會抗爭。我們可以看到國際上有許多成功經驗,利用再生能源的收益,促使人民參與、關心能源轉型。如果民眾可以因為再生能源獲益,就會支持政府推動更積極的能源轉型政策。
這幾年台灣努力克服許多法規、基礎設備上的問題,讓再生能源有了初步的成果,但是政府仍著眼於大規模的開發案。對於微型規模的家戶型再生能源裝設,仍無法有便民的申裝制度。也尚未建立,利用再生能源來做為農漁村社區、原鄉部落地方創生的自主財源;甚至利用回饋與收益,協助實質的環境生態復育(如離岸風力發電與海洋漁業生態資源復育)的機制。
自2015年底,筆者與環保團體徵得台東達魯瑪克部落會議同意之後,與部落合作希望可以推動公民電場多年,總統、縣長、鄉長都到過部落表示支持社區的小學屋頂作為部落公民電廠,讓綠電收益全數留在部落之中,結果基層公務員仍把學校屋頂標租給一般廠商,可見理想與實際執行面仍有極大的落差,有待實踐。
藻礁公投的樂觀期待—社會認真討論能源轉型
2018公投成果雖稍挫能源轉型進程,但是小英總統以817萬票高支持度當選總統,足見社會之期待與信賴。面對藻礁與核四公投的變數,與其採用悲觀的看法,筆者希望採用較樂觀的角度來因應。
一直以來,台灣的能源供應始終掌握在獨家的國營事業之中,與積極進行能源轉型的國家相較,我們缺乏多元的能源商品選項,人民對能源的使用與管理較為無感。大家可以把電力想像成電信一樣,有各種資費跟各種贈品,如果每個人會認真的思考需要甚麼樣的能源方案,會促進我國的能源轉型速度。這也是《電業法》修法,民間團體未能落實的理想。
縱使有部分人,想利用藻礁公投護航核四公投,不過大部分會支持保育藻礁的人,也相對對於環境議題有感。如果在這一段時間,進行充分的社會對話與宣導,讓民間社會知道能源轉型的詳細內容,甚至參與其中共同提出替代方案。同時也讓社會知道,天下沒有白用的能源,每個人使用的能源也是建立在部分環境生態的犧牲之上,讓公民社會覺醒應共同負起能源轉型的責任,或許可以化阻力為助力,成為下一個階段台灣能源轉型的穩固基石。
作者為東華大學博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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