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圖片來源:聯合報系資料照
近日引發警界議論紛紛的時事,當屬本月上旬警政署所召開的某次主管會議。參與該會議者為警政署高層,他們聚在一起商討的事件,不是如何認真改革當前警政體系不當的績效與獎懲引發的問題,而是檢討起警方體系內的反對意見。
該主管會議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下稱「警工推」)、「靠北警察」等警職人員成立、時常發表抨擊內部不當績效與管理制度的粉絲專頁,全部列為「破壞警察團結」的「檢討對象」。連筆者和非警職人員朋友經營的粉專「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都被列為檢討對象,甚至還在主管會報書面資料中,像「敵情分析」一樣被清點粉絲人數、每則貼文案讚數、內容摘要。
該次主管會報後,傳出警工推成員們的直屬上級,對加入該粉專的基層員警展開各種明裡暗裡的「關心」。除了警工推成員,也有部分警職人員向我反映,他們的留言被長官「關懷」。不久後,台北市警局大張旗鼓地透過媒體公開「石明謹送公懲會案」,惟公懲會向媒體回應,至5月21日止,尚未收到該案。
這一連串的事件,實在很難想像是在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法治國家發生,這幾日引起警界、法界、媒體圈的熱烈討論與報導。警工推於5月21日也發表聲明強調:警察機關應恪遵法令,落實正當程序之保障;公務員言論自由與限制問題,不應皆以「逕送公懲會」處理。
毫無自省能力的警政高層主管會報
這幾年警方高層制定出越來越扭曲的績效目標、下達不合理的命令與要求,動輒以各類譁眾取寵的「愛與鐵血」廣告操弄人民情緒,也間接使得一些員警對於法治國警察的使命有所誤認,導致警方出現不少嚴重侵害法治國原則的舉措。除了近來員警街頭私刑暴力事件,以新北警為例,經媒體披載去年至今年1月為止,已有至少九名員警涉及以不實文書向地檢署或法院騙取拘票與搜索票、違法拘捕搜索、與毒品人口串通騙功獎等遭到起訴。
這些現象,除了經媒體報導、法律類粉專等自媒體陸續討論,在警界內部,也有不小的自省聲浪,並直指問題的根源在於績效目標制定不切實際、獎懲不公、過度包裝的作秀廣告、警政高層獨攬話語權下的洗腦文化等。然而,本月警政署主管會議中似乎沒有好好反省這些「警察體系扭曲制度與價值觀踐踏法治國」的嚴重問題,反而利用公務資源在網路上進行「反對意見的蒐報」,甚至將這些蒐報在會議中以書面呈現,還留下白紙黑字的紀錄。
筆者不知道,21世紀法治國警職人員的工作,何時包含專門蒐報反對意見、整肅異議份子的「東西廠廠公、廠衛」了? 此外,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副署長蔡蒼柏於今年4月在面對立法委員質詢時,宛如小媳婦般地訴說著「警力不足」、「受制於總員額」的委屈(影片11分10秒開始處);然而警政高層一方面高喊警力不足,另一方面卻在主管會報時展現出這種專門檢討反對意見、不務正業的「充足警力」,令人不禁疑惑:有這些「廠公、廠衛們」的人力,卻沒有人力把警政機關的本業做好,到底人力是真的短缺,還是尸位素餐的冗員與冗缺太多?
各種明裡暗裡的「意見整肅」
就在該主管會報後,許多發表過反對意見的基層員警或警官,陸續開始接到來自上級的「關切」。其中,現職警員施嘉承投書揭發這些「清查異己」的荒謬行徑,並以「井蛙署」暗諷高高在上卻渾然不知批判聲浪意義、假裝問題不存在的警政署高層:
近期警政署也對發言警察議題或曾發表有關警察議題的團體進行清查……,且筆者曾在最近某篇紀錄上看到警政署長、副署長的意見表示「社群媒體假借警察名義批評警察吸引聲量,本署絕不容許社群媒體惡意醜化警察形象,必須導正視聽維護警察尊嚴」,這段話足以透露出警政署對於外界的批評完全不予重視,只會認為是他人損害警察形象罷了。……在警政署決策者的眼裡永遠都認為外界的聲浪都是假的,他們只想待在自己警政署高高的官位上,當隻與世無爭的井底之蛙。
除了清查反對意見,台北市警局旋即傳出石明謹被送公懲會案,理由是「下班時間兼任足球球評」。然而據報導,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針對石明謹「在臉書發文致生爭議」部分也一併移送公懲會。
《公務員服務法》中關於不得兼職、不得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的數條條文規定,如何解釋與適用,其實一直以來爭議很多。公務人員該如何戒慎恐懼、如何向公務機關報備活動、如何避免自己的言論被構陷為「破壞公務機關形象」,除了是一門學問,更是我國公務體系與公務員心理日趨保守的因素之一。
筆者對於「兼任球評」案中如何兼職、收入多少等細節並不瞭解,也不便置喙。本文要探討的重點在於,對警政高層而言,他們最在意的應該不是石明謹的足球評論專業如何在下班時間發揮,而是石明謹時常公開發表抨擊警方政策與錯誤行為的言論,「破壞警界的『醬缸』式團結氛圍」,讓警界高層很是頭痛。不然,怎麼會在公懲會「還沒收到案件前」,警方高層就先大張旗鼓發新聞?
此外,不論是圈內或圈外人,或多或少應有所察覺,警方體系長期以來似乎只有「單一聲量」,而且集體封閉保守,體系內的主流價值觀似乎與最新的世界觀、新進理論、年輕世代脫節。在警方體系內,也形成了年輕世代與高層、年長世代價值觀的衝突與鴻溝,使得擁有多元背景的年輕員警感到難以融入,問題癥結何在?
另名警職人員蕭仁豪在〈警察球評移送程序的內在問題〉中便點出了「寒蟬效應」的關鍵因素:
警察社群自成一格,話語權由官方獨攬,與各人民團體間缺乏溝通的能力……。幾年來與各團體或委員合作或溝通的過程,需要耗費大量的心神,將問題從「警察敘事」轉譯,以讓各合作對象了解,這凸顯的是因為缺乏公共溝通;在這個狀況,所以不論警察人員是有什麼「委屈」,都難讓旁人理解,這樣的狀況也造就了警察社群內部「不敢怒、不敢言」的氛圍。
不解決問題,先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身為民主國家的官員,看到人民與基層同事提出反對意見,而且還附有大量活生生、血淋淋的慘痛真實案例,這時候,他們應該做的是感謝人民與基層針砭時弊,虛心地反躬自省,並進行具體的務實改革作為。
如今的台灣,執政黨靠著黨外民主運動起家,多年來力倡改革運動並強調「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獲得人民期待而取得執政機會。然而,在執政黨帶領下的警政署,竟然不思改革、不思反省,揮舞著維護「警察形象」、「警察團結」、「警察尊嚴」的虛偽旗號,作為整肅異己的藉口。對於不同意見的基層同仁,展開各類明裡暗裡的言論自由箝制,以維護他們長期以來腐敗的醬缸文化。
難道人民所繳納的稅金,就是為了讓高官無所事事,在網路上「監督」大家的批判與反對言論嗎?
事實上,在法治國家,所謂的「警察形象」,不是靠著廣告與宣傳愚弄大眾、激發民粹情緒;而是警察身為執法人員,必須建立「依法執法」,成為捍衛法治國的根本——這才是制服與警徽所要表彰的形象。而所謂的「警察尊嚴」,關鍵在於是否有站在法律上公正適當地執法,不是靠著像拍電影一樣的「愛與鐵血」大片,來獲得茫茫然的大眾像追星一樣崇拜。以數字績效遊戲、把辦案當成電影一樣的各種作秀,才是破壞警察形象與尊嚴。
警察身為執法人員,本不應盲目服從、人云亦云,而是以守護憲法與法律價值、人權保障作為工作核心。所謂的「警察團結」,唯一的意義,就是團隊合作把案件辦好,而不是要求所有的執法人員一起加入掩蓋或維護積非成是、臭氣熏天的醬缸文化的行列。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生,曾任澎湖、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共計3年9月,具有刑事偵查、公訴與執行實務經驗。主張法學理論應作為實務的指引;實務工作應以實踐理論為目標。不能實踐的不叫理想,而叫幻想;法學不是幻想,而是應用的社會科學,思想的核心是幫助人們互相尊重而共同尋求幸福。而司法實務工作者的任務便是窮盡一切力量去實踐最初習法時那個發光發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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