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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元皓

精神疾病的殺人案件真的越來越多嗎?


圖片來源:華視新聞/youtube網



這幾個月以來,我們已經從新聞媒體及社群平台上看到許多駭人聽聞的殺人案件,像是3月13日的新店、3月28日的桃園、4月11日的萬華、4月20日的員林、5月5日的臺北等,都曾出現情殺、義憤,或是因無明確動機而並被稱為「隨機殺人」的事件。


上週嘉義地院判決鄭姓男子在火車上刺殺警察一案無罪後,又引發社會各界嘩然,也似乎再次加深民眾對於殺人犯罪與精神疾病的污名化與負面連結。


PTT八卦版上更有許多文章在討論最近發生許多砍人案件的原因。底下的留言包括:模仿犯、可教化、問廢死跟法官、有免死金牌(指精神疾病)、媒體刻意一直報導等云云,可見鄉民看法各有不同。


本文不一一討論這些看法是否正確,更不探討我國司法醫療處遇機構與社會安全網是否完備,而是單純從現有的統計資料來檢視我國殺人犯罪案件數,及有心理困擾或精神障礙者人數在這幾年的變化,並試著從媒體及自身角度解釋目前的社會觀感。


首先,根據警政署的暴力犯罪統計資料,臺灣故意殺人(Murder)的發生件數,從民國87年的1341件,持續下降至民國107年的323件,整體而言殺人犯罪的件數確實有明顯減少。


而從衛福部的精神疾病患者門、住診合計人數統計來看,這幾年來平均每年都有250至270萬人飽受精神疾患所苦而尋求醫療協助。以107年為例,因情緒障礙症就診的就有近65萬人,因思覺失調、準思覺失調、妄想和其他非情緒精神病症就診的人也有15萬之多,顯示臺灣確實有許多人深受其害,且人數可能比我們原先想像的還要多。


這樣看來,儘管有心理或精神疾病的患者不在少數,臺灣的殺人案件也確實是逐年下降,為甚麼我們還是會有殺人案件越來越多,且大多數又跟精神疾病有關的錯覺?


第一,以前的傳播媒介不如現在發達,人們收發資訊的管道也比較單一,傳播效率也稍嫌緩慢。正因此,受眾不會在短時間內重複且大量的接收到同樣的資訊。而現今網路時代的傳播媒體大鳴大放,群眾接受資訊的管道多元,連自己都能成為自媒體在網路平台上散布訊息,如此一來人們便很容易在短時間內受到龐大的資訊轟炸。


第二,在追求曝光與點閱率的競爭環境下,越聳動的事件越能在複雜的資訊環境中吸引群眾眼球。而殺人本來就是令人髮指的犯罪型態,對媒體來說就具有高度的新聞價值。一旦發生殺人案件,新聞媒體便時常透過「快訊」、「即時」等形式發布報導,新聞內容短少,卻能引起網路使用者廣泛討論。


第三,從目前的研究來看,殺人犯罪大多是發生在兩造熟識的情形下。換言之,殺人主要仍是熟識者之間的犯罪行為,陌生者間或隨機的殺人案件仍是少數。只是,在恐懼與未知的氛圍之下,動機不明的殺人案件更顯得駭人聽聞,也較常被新聞媒體報導。


第四,多數人對精神疾病的理解甚少,也似乎沒有想要理解的意願。從先前判決來看,被告不是有精神疾病就能獲判無罪。許多專家也表示,需精神鑑定之個案要「裝病」成功矇騙醫療團隊的機率微乎其微。但長久下來,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的錯誤認知,已經在無意識下與殺人做了連結。其實,精神障礙者的犯罪行為要比正常人少上許多。


當然,我們不能一味怪罪媒體屢次報導重大犯罪新聞引發恐慌,畢竟殺人案件的發生已是事實。但社會大眾應該試著理解,殺人犯罪的類型多元且多數事件的動機相當明確,況且殺人犯罪也確實是在逐漸減少。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知悉臺灣精神疾病患者的現況與症狀,除了不應過度排斥或汙名化這些疾病之外,揚言肉搜、公審法官及醫師等行為更顯得無濟於事。




目前任職於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並擔任助理研究員一職。以前的興趣是毒品犯罪,近來則樂於關注臺灣社群平台的網路生態,並著手進行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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