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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偉翔

豬瘟可怕,但更怕的是人的疏失


近來非洲豬瘟(African swine fever)的疫情在中國越演越烈,幸運的是台灣目前仍未有感染傳出。但在台灣與中國地理位置鄰近且往來頻繁的客觀條件下,如何能同時監測疫情、有效宣導並落實防範措施,還要依據即時的疫情資訊修正既有作為,實在是艱鉅的挑戰。


近來非洲豬瘟的疫情在中國越演越烈。圖為北京房山區一個為防堵豬瘟疫情而設置的防疫攔檢站。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農委會防檢局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皆強調,非洲豬瘟是一種具有高度傳染力的病毒性疾病,會感染野生豬隻及家豬,無論品種及年齡皆可能受感染,導致致死性的出血熱(hemorrhagic fever),而且目前並無有效疫苗可供防疫使用。非洲豬瘟的傳播途徑包括廚餘、排泄物、肉製品、人類活動、以及生物載體如軟殼壁蝨(soft ticks)等等。


非洲豬瘟病毒是雙股DNA病毒,其特點在於在環境中能存活許久,抗酸鹼能力強(pH值3至13的範圍內都能存活),在冷凍豬肉可存活高達1000日,在冷藏豬肉中可存活達100日,而在豬舍及糞便中則分別可存活30日及11日。依據病毒毒力及豬隻種類的不同,豬隻感染後的臨床症狀與死亡率可能有所差異,但在急性感染期豬隻的發病率與死亡率可能高達百分之百,因此會造成嚴重的農業及經濟損失。


根據2017年《病毒》期刊針對非洲豬瘟病毒的回顧文章指出,非洲豬瘟第一次的正式紀錄是於1920年代的肯亞,原先疫情僅限於非洲,直到1950年代傳播至歐洲,接著則是南美洲及加勒比海一帶。此病於1990年代的歐洲曾成功宣告絕跡,然而於2007年又再度於高加索地帶現蹤,尤以喬治亞共和國為甚。


其後非洲豬瘟逐漸向東西兩側傳播,往東影響至俄羅斯,往西則是影響至歐盟國家的東側,包括2014年起的波蘭、立陶宛、愛沙尼亞及拉脫維亞等國,學界認為野豬是疾病可能的傳播者。至於中國的疫情,則是今年(2018)八月於遼寧瀋陽首度確認,至目前十二月已傳播至22個省份,包括家豬與野豬都有疫情傳出,使得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台灣及東南亞各國皆嚴陣以待,警告旅客不可攜帶肉品入關,也不得走私動物及其產品。


2007年非洲豬瘟再次於高加索地區現身後,往西傳至歐洲,往東傳入俄羅斯。圖為2009年防疫人員在俄羅斯高加索北部的 Rostovanovskoye 焚毀非洲豬瘟病死豬屍體。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值得一提的是,十二月十二日時,農委會防檢局曾透過手機發送災防告警訊息給全國民眾,一度引起手段是否過當的爭論。然而根據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分類,災防告警訊息分為「國家級警報」、「緊急警報」、「警訊通知」及「測試用訊息」四類;本次非洲豬瘟防範的訊息屬於「警訊通知」,按定義屬於「適用較無急迫性,但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警訊」,與緊急程度最高的「國家級警報」(民眾可能立即受危害,如地震速報和空襲警報)並不相同。在真假新聞難辨,大眾媒體的風向又時常曖昧不明的客觀限制下,加上非洲豬瘟爆發的可能損失預估高達兩千億元之譜,使用警訊通知應該尚稱合理的作法。


12月12日,農委會防檢局曾透過手機發送災防告警訊息給全國民眾,一度引起手段是否過當的爭論。圖片來源:編輯部。


此外,為了因應疫情,《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及相關的裁罰基準也作了及時的修正,十二月十八日起,自近三年發生非洲猪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檢疫物入境,第一次的罰鍰由5萬元提高至20萬元。然而正如本文開頭所述,如何根據即時的疫情資訊修正既有政策,是相當困難的,其中涉及跨國資訊的流通與取得、國內不同行政機關的協調與合作、準確的風險評估等等。更重要的是,各項政策本身是否有進行充分的監測與評估(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若沒有,是否應提出相對應的計畫?若有,其中有哪些具體考核標準和流程,短、中、長程的階段性目標又分別是什麼?這些都不是簡單或一時半刻就能完成的,但正因為防疫政策既必要且重要,建立可持續的防疫工作模式、並從臨機應變當中累積可傳承的經驗,便是除了面對眼前的威脅之外,必須要嚴肅面對的課題。




作者為台南人,成功大學醫學系畢業,波士頓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服務研究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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