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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季

什麼樣的思想才正確?──「民主台灣聯盟案」五十周年之聯想


陳映真1975年出獄後,在温莎藥廠同樂會彈吉他。圖片來源:裴深言提供

1968是熱血沸騰的一年。歐洲有義大利學運,德國學運,法國學運,布拉格之春;亞洲有日本學運,澳門暴動,香港暴動…。憤怒群眾街頭抗議,流血甚至死亡,台灣媒體陸續報導。


然而,1968年的台灣街頭是「平靜」的。


彼時國府遷台已近20年,仍在「保密防諜人人有責」;仍在網羅罪名,槍斃匪諜。1949年開始的「戒嚴法」與「懲治叛亂條例」是國府兩大「護法」,街頭百姓只敢「平靜」而行;哪敢憤怒抗議?


在那樣苦悶、恐怖的時代氛圍裡,1966年中國爆發了「文化大革命」,陳映真等人受到「破四舊」的鼓舞,在台北秘密集結同志,閱讀左翼書籍,發展「幼稚形式的組織」…。1968年5月29至6月6日,警總逮捕陳映真等36人,沒有流血,沒有死亡;除了被捕者家屬與親友,外界一無所知;那就是今年已屆50周年的「民主台灣聯盟案」。




1968年,台灣媒體最熱中報導的是九年義務教育開始實施;對敏感的政治事件冷處理;對「民主台灣聯盟案」更是噤若寒蟬,一字不提。


事過半年,11月25日,《紐約時報》刊登一則23日發自台北的報導:


…‥七名男子被控反中國國民黨政府活動,正在等待宣判。這是近年來此間對所謂政治異議人士進行最大規模逮捕行動的結果。……被控人等於六月初被捕,十一月八日在軍事法庭秘密審判。政府未對此案公開發表聲明,台灣的報紙也沒有報導。

被告各人如何答辯指控不明,審判時,他們由公設辯護人代表出庭,而不是他們自選的律師。

………

受羈押者,四人為台灣省籍,三人為外省人。……(註)


然而台灣讀者始終被蒙在鼓裡。少數文藝界朋友口耳相傳,兩位作家每天去文友常去的咖啡館報到,以行動證明自己的存在;相見也總先問:「你還好吧?」

陳映真(左)1968年入獄前,在輝瑞藥廠與同事組成四人合唱班,右為裴深言。圖片來源:裴深言提供

「民主台灣聯盟案」,是台灣近代文學史上最大也最詭異的白色恐怖案。陳映真等人讀書會閱讀的左翼書刊與日本實習外交官有關,其中四人身分尤其特殊。


1968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警總先後逮捕陳映真等36人,7月下旬起訴前,釐清其中22人未涉案,陸續釋放。《紐約時報》記者11月23日發稿所稱「正在等待宣判」,係指陳映真、丘延亮等七人在11月8日審判後,曾經不服上訴,「申請覆判」。


然而,即使丘延亮貴為「國戚」,也聘請了私人律師,「申請覆判」仍被駁回,12月31日與陳映真等人皆「判決定讞」。


──《紐約時報》所稱的「公設辯護人」,是警總軍法官王雲濤少尉。後來他辦過不少軍法大案;包括1980年3月「美麗島事件」任審訊法官。


陳映真被捕後,最早展開營救行動的是他的紅粉知己裴深言,以及與陳映真合編《文學季刊》的尉天驄。他們曾去找知名律師端木愷為陳映真等人辯護,但遭拒絕,轉交手下王善祥接案;尉天驄也把親撰的〈為陳映真辯護〉手稿交給王律師呈堂作證。


──端木愷與國民黨關係密切,在法界地位極高,1949年6月21日公告的「懲治叛亂條例」13條文,據說即他草擬;其中第二條第一項俗稱「二條一」,是讓人聞之喪膽的「唯一死刑」。


在美國,保羅‧安格爾教授與聶華苓也積極展開營救。


保羅‧安格爾是著名詩人,美國愛荷華大學「國際寫作計畫」主任,1968年春發函邀請陳映真8月底赴美參加為期三個月的「國際寫作計畫」活動,陳也已向警總管轄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護照。---據說警總發現他申請護照,先下手為強,展開收網拘捕。


陳映真被捕的消息,經由其在台工作的美國友人通過秘密管道傳到美國,安格爾得知後發動華府政商界友人對國府施壓,並請在中山北路、德惠街口執業的美國律師於11月8日審判時出庭旁聽;因這美國律師「壁上觀」的威嚇作用,陳映真等人得於免除死刑。


《紐約時報》報導的「七名男子」,詳細的姓名及刑期如下:陳永善(陳映真本名)、吳耀忠、李作成、陳述孔(十年)、陳映和(八年)、丘延亮、林華洲(六年)。


──陳映和同學王玉江、陳金吉、賴恆憲、張茂男、陳邦助、吉樹甫及王小虹(女),則以另案感化三年。


這份名單裡,身分最特殊者當屬聯盟核心人物之一的丘延亮;他父親是蔣中正親家,大姐如雪嫁給蔣緯國。聯盟精神領袖陳永善,任職美商輝瑞藥廠台灣分公司,是知名小說家;與陳映和係兄弟。另外的核心人物李作成,岳父蕭肅毅是陸軍二級上將,1945年8月21日在湖南主持日軍受降典禮時站在蔣中正身旁,1954年升任國防部政務次長;陳述孔之父則曾任國防部軍醫署署長。(判感化三年的王小虹,丈夫是駐德外交官)。這份涵蓋黨政軍外交的名單,當然不能曝光,《紐約時報》記者亦不知這些敏感背景,報導才會那麼簡略。

楊蔚1965年初在康定路聯合報社撰寫專欄「這一代的旋律」。圖片來源:季季提供


我在1964年末與楊蔚交往後,陸續認識丘延亮、陳映真、陳述孔、吳耀忠、王小虹等人。2005年出版《行走的樹—向傷痕告別》後結識裴深言,從她那裡才得知李作成背景,並在2015年《行走的樹—追懷我與「民主台灣聯盟案」的時代》增補得較為完整。


出版增訂版時,「民主台灣聯盟案」47年,人事已經全非,我在第十二章「亡者與病者」補寫了〈沉默的高音—「小頭」吳耀忠〉,〈低音小喇叭—「單槓」陳述孔〉,〈宏遠的中音—「大頭」陳映真〉,回顧我年輕時代與他們的結緣及他們出獄後的悲慘結局,內心至為沉痛。


裴深言的情義也讓我極為感動與佩服。1966年夏,陳映真辭離強恕中學教職,轉任輝瑞藥廠企劃專員,裴深言是她的上司,兩人因喜愛音樂而相愛。1968年5月29日星期三,陳映真沒上班,裴深言以為他病了;他家沒電話,她跑去板橋四川路陳家敲門,敲了好久都無人應,鄰居聽到了,從二樓陽台探頭說:「被抓走了,家裡被抄過了…。」──她可能是最早發現陳映真被捕的人。


第二天,她請父親裴鳴宇(國大代表)去請託情治單位友人查詢,得知陳映真被拘留在博愛路某處。也因情治單位友人的私下協助,她得以立即送去零用金、衣物、食品;次日再去,拿到陳映真簽收的回條,悵然淚下。


此後七年間,陳從台北的大廟東本願寺、景美看守所到台東的泰源監獄、綠島山莊,裴深言始終定期探望,送零用金及衣物等日用品未嘗間斷,以實際行動譜寫關愛與情義的感人篇章。




關於「民主台灣聯盟案」的前前後後,最了解的是陳映真,最該寫出真相的也是陳映真。最遺憾的是,他始終沒寫。


陳映真曾兩度入獄。第一次31歲,「陰謀顛覆政府罪」,繫獄7年。出獄五年後,第二次被捕,42歲,「涉嫌叛亂罪」,但36小時後即「交保候傳」。


陳映真稱1979年10月3日被調查局拘捕是「二進宮」。10月4日交保返家,隨後即撰寫〈關於「十.三事件」〉,發表於十月號《美麗島》雜誌(第一卷第三期)。在這篇近五千字的翔實紀錄裡,他回答情治人員的一句話最堪玩味:

──我已在十一年前想要「做」什麼,但失敗了,自己知道不是那塊材料。──那句話,暗指的是「民主台灣聯盟案」。它比「十.三事件」更早,更漫長,也更複雜,既然1979年承認了想要「做」,也公開承認失敗了,為何其後那麼多年仍然沒寫?




1993年,陳映真五十六歲,12月9日以筆名許南村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後街—陳映真的創作歷程〉。在這篇近萬字的微型回憶錄裡,首次表白他第一次被捕前後的思想轉變及相關人物:

──正是在六六年底到六七年初,他和他親密的朋友們,受到思想渴求實踐的壓力,幼稚地走上了幼稚形式的組織的道路。……


一九六八年五月,他和他的朋友們讓一個被布建為文教記者的偵探所出賣,陸續被捕。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被判決徒刑十年定讞。……


他沒寫出「民主台灣聯盟案」名稱,但寫了「一個被布建為文教記者的偵探」。我一看就知是那個案子;他所指控的記者則是我的前夫楊蔚。


為什麼解嚴六年之後,他才發表這篇微型回憶錄?對於「民主台灣聯盟案」,為什麼寫那麼少;且對楊蔚的描述是「偵探」與「出賣」?是否以後會寫更詳盡的篇章或專書?…我抱著這些疑惑期待著。


然而,期待了一年又一年,終究落空。


我後來的解讀是,他在1985年11月創辦《人間》雜誌,那時尚未解嚴,不便寫。1989年9月《人間》雜誌停刊時,他已是「中國統一聯盟」第一屆主席;之後常在兩岸之間往返,更是不便寫了。


然而,對於他所指控的「被布建為文教記者的偵探所出賣」,雖未寫出楊蔚的名字,我仍認為過於武斷與輕率,後來才決定回到我走過的歷史現場,把我所知的楊蔚1950年因匪諜案入獄十年,及1964年底陳映真經丘延亮介紹,認楊蔚為「大哥」的始末與其後的種種轉折寫入《行走的樹》。


──關於我與楊蔚及他與「民主台灣聯盟案」的歷史糾葛,都已詳述於《行走的樹》,此處不再贅述。




2006年6月1日,陳映真因住房面臨法院查封,不得不移居北京;9月中風昏迷,此後臥病十年。


2015年6月我發表〈宏遠的中音—「大頭」陳映真〉,他的統派友人認為我不該寫出他與裴深言交往的舊事,對我頗為不滿。在某應酬場合,有人指著我的鼻子痛責:「季季,妳不該那樣寫,妳的思想不正確!」


我問他:「什麼樣的思想才正確?」


他答不出所以然,只一再說:「反正妳思想不正確就對了…。」


如果陳映真在場,會怎樣回答這雙面問題?


「思想不正確」,他的角度要從哪裡切入?


「什麼樣的思想才正確」,他要如何詮釋?


2016年11月22日,陳映真於北京辭世。


2018年,「民主台灣聯盟案」五十周年。


我只祈願,僵硬的意識形態不再綁架我們。

 

註:中譯引自劉大任《冬之物語》,2004,印刻出版。

作者1944年12月生,1963年省立虎尾女中高中畢業。1964--1977專業寫作14年。1977年底進入媒體服務:曾任《聯合報》副刊組編輯,《中國時報》副刊組主任兼「人間」副刊主編,時報出版公司副總編輯,《中國時報》主筆,《印刻文學生活誌》編輯總監。1988年美國愛荷華大學「國際寫作計畫」作家。2007年底自媒體退休,現為專業作家。出版短篇小說《屬於十七歲的》、《異鄉之死》《月亮的背面》等14冊; 長篇小說《我不要哭》,《我的故事》;散文《夜歌》,《攝氏20—25度》,《寫給你的故事》,《我的湖》;傳記《我的姊姊張愛玲》(與張子靜合著),《休戀逝水─顧正秋回憶錄》,《奇緣此生顧正秋》,《行走的樹—向傷痕告別》、《行走的樹—追懷我與「民主台灣聯盟」案的時代》(增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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