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中山大學內部蔣孫銅像的去留,一直是中山師生共同關注的議題,終至一個月前,中山校方舉辦了開放給教授、學生、行政職員皆有投票權的全校性公投,最終投票結果是孫中山銅像留在原地,蔣介石銅像則移至校內他處。(註1)在投票期間,反對移除銅像的校內勢力以干擾選舉之方式,質疑投票規則的論點,否定銅像公投的正當性,提出了一個弔詭的主張──校內師生、行政職員,應以投票給「留在原地」的方式,來暫緩銅像公投。(註2)值得我們注意的事情是,這種觀點在銅像投票期間,於校內掀起了相當大的波瀾與影響。
直白來說,反對移除銅像的說法,以程序正義的中立性來掩蓋轉型正義的是非對錯,從而把公投結果的政治性表態,化約成純粹的程序問題。換言之,無論銅像公投的投票規則是否讓人不盡滿意,銅像公投的結果都是一種政治態度的表達;具體而論,若中山大學的師生、行政人員,以過半數的票數支持「把銅像留在原地」,那麼,無論是對高雄市民、台灣公民而言,這種投票結果絕對不標誌著中山大學的師生,意欲藉由公投「暫緩公投」,而僅只表示中山大學意圖「保留威權象徵」。
圖說:中山大學銅像公投出爐,孫文不動蔣介石則搬移。圖片來源:國立中山大學中山新聞網
但無論如何,這場公投已過了一個月,校內民主的審判也已終結,因此,筆者不擬對不盡理想的投票規則、令人難堪的公投結果提出進一步的批評。反之,在過往已然逝去,未來尚待掌握的當下,我們要討論的焦點是銅像公投在事後所展現出的意義。筆者認為,公投引發的校園爭議,亦即保守勢力對投票規則的反彈與抵制這起事件的實質類似於《清華宣言》的發表與台大校長案的風波,它們皆起源於保守勢力對「大學自治」這一概念的搶奪、誤用。值此,中山大學公投一事,對於所謂的進步派所敲醒的警鐘是,它迫使我們必須再次反思大學自治的界線。
我認為,以校園公投來決定銅像的去留,包含著以大學自治的思維來保留威權符碼的可能,但「以大學自治來決定是否保留威權符碼」本身就是荒謬的。
首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在去年年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條款第五條明文規定:「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而雖然教育部在《促轉條例》通過後,曾指陳:「對於校園內威權統治的意象及圖騰,尊重校園民主機制處理;可透過師生、家長、職員等多元參與的民主程序,共同研商」但我們很難想像,大專院校能以看似民主的程序,來維護一個可能會違反外部法律的公投結果。
其次,依照一般的理解,大學自治所指涉的論述是:「大學擁有教學、研究、學習上的自由與自治」(註3);進一步來說,由於大學必須維持日常教學、研究之所需,大學的自治必須必須仰賴國家資源之挹注,而根源於學術資源的有限性,大學必須以不受國家權力所干預的制度,來承擔分配國家資源-國家代理人的角色。由此,至少在概念的層面上,所謂的「大學自治」必須框限於大學組織本身就存在的雙重體系。亦即,在學術方面,大學有權在國家之外,行使研究與教學的任務;但在資源分配方面,大學對內部成員履行的是國家代理人的權責。基於大學已承擔了學術自由與國家在學術場域中的代理人-這種雙重的角色,因此「大學自治」意指的概念內涵,僅限於個人在大學內的教學、研究能免於國家權力的侵害;反之,在資源分配、人事遴選、法律施行的層面上,大學必須受到國家與社會的監督。
職是之故,各種把「大學自治」延伸至「大學能免於法律究責」的現有論述,僅是一種以「學術自由」為名,而隨意擴張「大學自治」的說法。
由是觀之,中山大學的衝突不僅只是中山校園內的衝突,這種衝突的本質與其它爭議的深層結構如出一轍,其背後的導火線皆來自於既得利益者對「大學自治」一詞的操弄,在這種情境下,「大學自治」並無異於學閥與既得利益者對大學的再封建化。對於這點,我們有必要對台大校長遴選案、荒謬的清華宣言、中山大學銅像爭議案提出這種疑問:「這是誰的學術自由?是誰的大學自治?」
我們要誠懇地請求社會大眾,對不符合社會期待的大學予以持續的關注;同時,我們也懇切地要求每一個真正關心研究、教學、學習的師生,必須對被學閥所佔領的大學給以持續的監督。如此,終有一日,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會自己回來復仇。
註1:銅像公投的規則為:「留置原地票數高於全體投票數50%,銅像留置原地;低於50%則從原地搬離。若『留置原地』與『搬到校內其他位置』兩個選項票數相加後高於全體投票數50%,銅像則搬至校內其他位置;低於50%則搬至校外。」 最終投票結果是孫中山銅像:「留在原地3113票(62.93%)、搬離至校內其他地方871票(17.61%)、搬離至校外963票(19.47%)。依據公投結果,維持現有狀態。」蔣中正銅像:「留在原地2311票(46.72%)、搬離至校內其他地方869票(17.57%)、搬離至校外1767票(35.72%)。依據公投結果,蔣中正銅像將搬至校園其他地方。」
註2:參考〈給全體中山大學的師生們的公開信〉一文:https://ppt.cc/f1OY8x
註3:張陳弘,2003,《大學自治之重新建構》,台北:國立台灣大學法律所碩士論文,第二章,頁33-36。
作者目前是就讀於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的博士生,學術最底層的魯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