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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嘉翎

平行的悲劇,交錯的結局──崔鍾吉VS.陳文成

歷經約10年各界和學生組織的努力爭取,我也有幸在台大就學期間參與到2012年由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和陳文成同學發起在「臺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草坪設立陳文成事件紀念碑」之連署活動。直到2021年2月2日,早晨的陽光終究也照耀台大校園圖資系館旁,總被樹叢籠罩著的一隅—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正式啟用。


但凝神細看便可以發現紀念碑上「紀念一位堅決抵抗國家暴力的勇者」的提字竟是保麗龍臨時黏上的,台大知名校友因不明原因「被自殺」於母校校園內,校方卻對「國家暴力」一詞有意見,這個啟用典禮在同為校友的我眼中更是為這起悲劇的結局增添許多不勝唏噓。


陳文成事件紀念碑。圖片來源:陳文成基金會」提供


台灣陳文成博士命案


陳文成博士為台大數學系校友,長期推動民主運動也資助美麗島雜誌,因1981年7月返台探親時被警備總部搜索約談失蹤,後於7月3日被發現陳屍在台大研究生圖書館旁,當時國民黨政府警總發言人聲稱是畏罪自殺,而陳文成家人與朋友認為無自殺之動機,且約談當時離發生美麗島事件與林宅血案後不久,政治氣氛肅殺,懷疑陳文成可能遭人打昏或以麻醉劑迷昏後拋下,且就乙醚或其他麻醉藥進行化驗的申請被拒絕更讓疑心加大。來台灣參與驗屍的美國法醫暨生理學家及卡內基美隆大學教授韋契特明確明白表示他認為是一件謀殺案件。


陳文成命案被國外媒體廣泛報導,中華民國的國際形象一時降至最低點,雖然讓政府對於秘密約談、海外黑名單、入出境管理局不需警備總部蓋章同意等惡習加以放寬,但是卻不願對該命案加以調查或公布資料。直到2009年總統馬英九指示重新調查陳文成命案與林宅血案,以最高檢察署為首組成聯合專案小組,但國民黨黨史館的資料或過去情治單位資料遭掩蓋,甚至已經銷毀、湮滅,最後高檢署公布偵查報告,皆未有任何明確結論,而陳文成博士墜樓原因至今仍然成謎。


韓國崔鍾吉教授事件


隔著海洋,平行時空中也有同樣的悲劇發生,距離首爾市中心1.5小時的冠岳山山中,我坐在首爾大學法律學院上課。其實原本首爾大學在首爾市鐘路區大學路一帶,但在韓國軍人執政時期,學潮頻起日甚一日,當局於1975年起以擴建名義把學校遷往南部的冠岳山,只保留了醫學院在市中心。而我所在的「近代法學教育週年紀念館」101號演講廳,便被命名為「崔鍾吉廳」。



崔鍾吉教授事件(최종길교수의문사사건)。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1972年10月朴正熙總統解散國會建立新的憲政體制、頒布緊急憲法。要求廢除維新憲法、打倒獨裁的學生爆發示威抗議,而中央情報部也對各校園進行嚴密地監視與鎮壓,並為了打壓學生運動逮捕了首爾大學的學生,崔鍾吉教授公開表示首爾大學校長應向當局提出嚴正抗議並且要求朴正熙總統道歉,最終在1973年10月16日被中央情報部逮捕,拘禁三天後離奇死亡。隨即中央情報部發表聲明指稱,崔鍾吉教授因涉嫌在留德期間擔任間諜,在接受調查時受不了良心的譴責,因此從情報部7樓跳樓自殺,並且在沒有經過驗屍程序的情況下,強迫家屬直接舉行喪禮,甚至首爾大學內部關於調查真正死因的言論也被當局所噤聲。


平反與國家反省


金大中總統上任後馬上設立直屬總統之「疑問死眞相糾明委員會」(의문사진상규명위원회)調查所有民主化運動相關的疑問死案件,這一舉將崔鍾吉教授事件浮上檯面被大眾所得知,而眞相糾明委員會也於2002年發表崔鍾吉教授被中央情報部拷問和威脅的事實,相關資料顯示崔鍾吉教授始終拒絕承認自己是間諜因此才被扔下大樓導致死亡。


2004年10月,紀念崔鍾吉教授的演講廳和紀念碑文在首爾大學法學院落成,崔鍾吉教授在歷史上被定位是為了守護學生勇敢向威權政府對抗而犧牲,而他的遺族以國家權力拷問和殘酷行動導致崔教授死亡爲由,向國家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首爾大學崔鍾吉廳中的崔鍾吉教授像。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2006年首爾高等法院民事五部審理因間諜罪名在中央情報部(目前改組為國家情報院)接受調查時身亡的前首爾大學法律學院崔鍾吉教授之國家賠償案件,認為中央情報部等具有國家權力的大型國家組織,以通過捏造文件的方法,有組織的掩蓋事件的真相,甚至刑求受害者使之變成犯罪者或冠上反國家罪名,因此判決國家必須向崔教授的遺屬賠償18億6千萬韓元(約4千6百8十萬台幣)。


其中法院駁回國家主張民事賠償上消滅時效的適用,列出兩項理由,其一是截至疑問案真相查明委員會公佈調查結果為止,崔鍾吉教授的家屬都無法清楚得知事件的真相,當然也無法行使請求權,因此不能認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已經結束並消滅;其二為對於國家權力的反人權性質的犯罪,應該保護國民人權的國家主張消滅時效結束的做法是違反誠實信賴原則(신의칙)的權力濫用行爲。


韓國法院不僅在判決中,從法律上認可了崔教授被殺害的事實,還對於過去通過國家機關肆意進行人權侵害的案件確立一個原則—即使從形式上看消滅時效已經結束,由於國家有義務保護國民的人權,國家也應該對受害者履行賠償責任。這項原則對於民主化運動人權侵害的清算與轉型正義具有重大意義。


如果我也曾處在那未黎明的漫漫黑夜,在極權統治的高牆下,能不能像走向街頭的大學生一樣勇敢呼出口號?敢不敢為了自己的學生反抗高層堅持自己的信念?崔鍾吉廳裡選掛著崔教授溫暖微笑的畫像下面寫著,崔教授平生最鍾愛的一句話是:「沒有真實便沒有正義,沒有正義便沒有自由。」我想,即便過了多少年,當年的國家暴力仍會持續傷害一個民族的情感,因為沒有加害者、沒有原因始末、只能聽聞被害者的慟哭,沒有對象談什麼原諒與和解?


台灣和韓國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十分相似,有來自人民下而上的力量,也有外國介入的壓力,但無論如何,依舊是無數的犧牲和多少血淚才換取了現今我們呼吸的民主社會空氣,只是隨著時間的流逝,當韓國選擇做的改變,而台灣既得利益者還是拒絕公佈真相,讓懸案仍舊是懸案,也令年輕一代不重視台灣過去的歷史、淡忘前輩們用生命捍衛民主的初衷、不聞不問那些存在我們血脈中的未清楚清除的傷痕,一再再限制了我們向前邁進的步伐。


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曾經說過:「記憶是抵抗的武器。」長期從事台韓民主化比較的知韓專家朱立熙老師說:「陳文成命案根本是台灣警總,剽竊自南韓的崔鍾吉命案。台灣足足晚了八年,手法卻更為粗鄙。」


是的,說出真相、寫下記憶,才可以銘記歷史,追查究責是民主實現,與過去傷痛告別的唯一方法,也是不再犯下相同錯誤的深刻反省,讓社會從撕裂走向復原必經之路。




作者為首爾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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