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台灣篇
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宣稱目的是為了把一名涉嫌在台灣殺人者(陳同佳)引渡到台灣。《逃犯條例》引起的反抗運動,結果對台灣政治以至二○二○年台灣的總統大選有相當的影響,影響了兩岸關係以及台灣在區域和國際上的自我定位和格局。這可以說是「蝴蝶效應」的最佳說明。
8.1 一國兩制和兩岸關係
香港問題一直在兩岸關係中有一定角色,因為「一國兩制」的構思在八○年代初期提出時,本來就是用來統一台灣的,只不過香港主權問題先提上前台,所以「一國兩制」變成處理香港及其後澳門的方案。自八○年代開始的一個論述是,中國政府希望「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的誘因之一,就是可以用這個方程式吸引台灣接受統一。
台灣從八○年代開始民主化,一九九六年開放總統直選,二○○○年出現政黨輪替,隨著本土意識日漸高漲,一國兩制的方程式對台灣的吸引力便逐漸減退。雖然如此,自一九九六年台灣總統直選開始,所謂的「中國因素」,即統獨問題加上對中共的態度,就一直是台灣政壇最大的政治裂隙(political cleavage)以及選舉中最重要的議題。
自從二○○○年台灣出現政黨輪替後,兩岸的政治經濟關係便和大選有著緊密的關係。中國政府明顯對國民黨友善得多,而視民進黨為台獨份子不作交流甚至孤立打擊。於是當民進黨執政時(二○○○年〜二○○八年的陳水扁,二○一六年〜現在的蔡英文),兩岸的政治以至經濟關係便會轉差;反之國民黨馬英九執政的八年(二○○八年〜二○一六年),馬政府著力建立與大陸的經濟關係,兩岸的各種交流變得頻繁,兩岸貿易和陸客到台旅遊大增,台商也從大陸獲得更多的經濟機會。國民黨因而會在選舉時打經濟牌,因為不少人相信如果和中國較友好的國民黨執政,就會有助台灣經濟,而民進黨執政就會喪失大陸的機會而導致台灣經濟受損。由於對中關係成為台灣選舉的重要議題,近十多年來,中共一直加強對台灣的各種滲透,包括收購台灣媒體,統戰台商、政治精英、基層民代以至軍方,增加在台灣民間的影響力,以圖幫助「親中」的候選人勝出。
二○一九年一月二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四十週年的講話,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祖國必須統一」,呼籲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基礎上,兩岸的不同政黨進行「民主協商」,並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統一最佳方案。
這個做法是出人意外的。一直以來,台灣人對香港「一國兩制」的實行情況便評價不佳,甚至比香港人的評價更負面,覺得香港人在一國兩制下沒有民主和自由。二○一四年的雨傘運動令台灣人更關注及同情香港,也對香港在中共治下的自由民主前景更感到不樂觀。到了二○一九年,中國政府仍然以為用「一國兩制」可以吸引台灣人接受兩岸統一,真的是讓人很難理解。
「九二共識」所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直是兩岸關係中一個可操作、帶點模糊性和彈性的地帶。這項論述不違反中共和國民黨共同的「一個中國」和兩岸應統一的原則,又可以接受台灣/國民黨自稱「中華民國」。但習近平的《告台灣同胞書》卻變相將「九二共識」等同「一國兩制」,令這本來可操作的模糊空間消失。
民進黨政府對習近平講話的反應非常迅速。蔡英文在一月二日下午便公開表明不接受一國兩制作為兩岸統一的方案,也不接受九二共識,因為這代表「一個中國」、「一國兩制」,而台灣主流民意並不接受。習近平的講話讓國民黨陷於被動地位。國民黨只能回應堅持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一中各表」,而一國兩制目前不為台灣民眾所接受。習近平的講話提升了中國因素在二○二○年總統選舉的重要性,也令香港的實況更受台灣人關注。
8.2 港台命運共同體
香港和台灣其實有很多相似之處,而多年來民間的交流和旅遊亦非常頻繁。兩地都是華人社會,都曾是殖民地,都有從威權走向民主的歷程。兩地的民主化過程其實都在八〇年代開始,但香港的民主化在「沒有獨立的非殖化」和「一國兩制」下進展緩慢,而台灣早在一九九六年便已推行總統直選,在二〇〇〇年出現政黨輪替。香港的政界自九〇年代開始便到台灣觀選交流。不少支持民主的香港人,對台灣人熱情投入政治運動和選舉,以及台灣能成為自由民主體制而逐漸鞏固,一直有種羨慕。到了近十年,香港民主發展停滯不前甚至出現自由倒退,更令年輕一代羨慕台灣可以直選總統以及立法機關。
近數年來,台灣和香港是「命運共同體」的論述逐漸形成。中國的經濟影響力、統戰和各層面的社會滲透,令台灣人(特別是綠營人士)開始關注香港的經驗,即中國如何透過發揮政經影響力以控制香港,令香港的自由和自治受損,以及中國是否會以同樣策略影響及控制台灣。香港二〇一四年的雨傘運動和爭取特首直選失敗,二〇一五年底的銅鑼灣書店事件等,都引起台灣相當的關注,害怕中國在台灣的影響力擴張,最終會吃掉台灣。社運團體亦開始關注中國對台灣的各種影響。近年台灣幾個重要注目的社會運動,包括反媒體巨獸運動、反服貿(太陽花)運動、反課綱微調運動等,主調都是反對中國影響力在台灣擴張。
二〇一四年,台灣和香港先後爆發「太陽花學運」和「雨傘運動」,兩運動都由學生主導。台灣的太陽花學運並非預先計劃,但運動前兩地的學生運動團體一直有互訪交流;香港的「佔中運動」則是在二〇一三年初已經開始討論,也曾經參考過台灣的非暴力抗爭經驗。「佔中」的公民抗命和以佔領作抗爭的概念某程度上啟迪了台灣太陽花運動,而太陽花運動反過來又鼓勵了香港的年輕人在九月佔領街頭。兩佔領運動期間,兩地學生多次互相聲援,而口號、抗爭手段和劇目也互相借用(包括香港常見的標語「自己香港自己救」,就脫胎於太陽花的「自己國家自己救」)。香港抗爭者之所以會在七月一日闖入立法會,也是受了台灣太陽花運動佔領立法院的經驗的影響。
二〇一四年太陽花運動中,「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是常見的口號,亦有香港本土派人士在台灣報章以此為題刊登廣告。大前提是兩地都面臨中國的專制勢力擴張,而台灣的觀感是香港在中國的政經力量控制下,已經沒有自由和自治,中共也不會讓香港有真正的民主和自治。比較偏向綠營的意見認為,如果不抵抗中國各種影響力的入侵,台灣就會像香港一樣被慢慢控制而失掉自由。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論述和口號在二〇一六年的台灣總統大選亦有出現,進而發展成台灣和香港是「命運共同體」的論述。對台灣的綠營支持者以及香港的民主派和本土派支持者來說,兩地都面臨了中共以政經力量控制滲透的威脅。兩地(尤其年輕人)都發展了新的本土意識,為了自行決定土地的命運而要抵抗中共,目的是為了捍衛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自由、民主、自治這樣的普世價值。香港的本土派和台灣的綠營都因鼓吹「獨立」或「自決」等價值而被中共視為大敵,成為打壓的對象。在這個意義上,台灣和香港的年輕人有著一種同情、同仇敵愾以至脣亡齒寒的感覺,有強烈的應該互相支援的意識。這慢慢發展成兩地是「命運共同體」的論述和情緒。
8.3 台灣對香港運動的聲援和協助
反送中運動在未有百萬人上街之前,已經廣受台灣媒體的注視:「送中」無疑觸及很多人對中共的恐懼,以及令很多台灣人覺得在「送中」條例通過後,香港人的自由和法治都會不受保障。加上保安局長李家超說過境的旅客亦可能被引渡到中國,於是每年數以十萬計因工作或旅遊到香港或過境香港的台灣人也有可能被「送中」,台灣媒體很快便想到之前的「李明哲事件」,並指出在引渡修訂條例通過後,「人人都是李明哲」。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因此一早便得到台灣民眾的關注和支持。
自六月九日香港百萬人上街,以及六月十二日警方以強力驅散立法會外群眾後,民進黨政府迅速地作出回應,表示支持香港人爭取民主自由,以及事件反映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是失敗的,對台灣來說絕不可以接受。六月十二日,蔡英文在面書(臉書)發佈「全世界信仰民主自由的人,今日都會選擇和香港人在一起」,「守住台灣,撐住香港」,把香港和台灣的命運連結起來論述。當日行政院長蘇貞昌主動談及港警暴力,指警察圍毆已倒地無力抵抗的示威者,這種暴力就是沒有民主保障的結果。
其後數個月,隨著香港的警暴鏡頭傳遍全球,在台灣引發更大的同情和關注。不少次嚴重警察暴力事件發生後,總統蔡英文都會發表聲明,譴責香港政府和港警以暴力對待市民,以及支持香港人繼續爭取民主自由。相信這亦令更多香港支持抗爭的人,感覺與民進黨政府同仇敵愾。相反地國民黨對支持香港運動的態度則一直曖昧,亦令他們在台灣選戰中落於下風。
香港一直有不少人居於台灣,近年到台灣升學的年輕人亦有所增加。居台的港人首先在五月成立了「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發起聯署聲援,到七月二十九日改名為「香港邊城青年」,籌集抗爭裝備送往香港,在不同地區設立及管理「連儂牆」、舉辦聲援香港的活動,以及到行政部門陳情等。到了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更發起募捐以資助一些在台香港學生回港投票。
台灣民間也以不同途徑對香港運動聲援。開頭主要集中在校園設立「連儂牆」,讓聲援者表達意見,以及大學院校的聲援行動,通常參加行動者不超過數百人。七、八月暑假間聲援活動暫緩,但在九月開學後聲援活動增多,並且遍及台灣不同地區。最多人參加的行動是九月二十九日先由台灣發起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全球有二十四個國家六十多個城市響應,而台灣有十萬人參與。十一月十七日,台北的「撐香港,要自由」音樂會有兩萬人出席。
台灣對香港的支援不限於輿論上,也有物資上的支援。自七、八月街頭衝突加劇開始,香港抗爭者需要更多的防具(包括安全帽、防毒面具、面罩等)以及救援物資(例如藥物、生理鹽水、急救物資等)。有一段時間香港相關物資缺乏,部份物資不能從大陸進口,而網上訂購有一定風險,台灣就變成一個可以補給物資的中轉站:這包括台灣民間有人捐贈物資給香港,台灣有工廠可以製作相關物資,在台港人可以在台灣搜購物資送到香港,甚至有港人專程到台灣購買物資拿回香港。台灣一些教會成為支援物資中轉站,而居台港人或港生也會協助購買及運送這些物資到香港。
自七月一日衝擊立法會後,陸續有香港抗爭者逃亡至台灣,據報至二○二○年一月已達二百人,後來增至近三百人。一項具體困難是:台灣沒有正式的《難民法》,因而缺乏真正的甄別和庇護機制可供流亡港人申請長期以政治難民身份在台灣居留。過往民進黨和國民黨執政期間,都曾提出過《難民法》草案,但最敏感困難的問題是如何處理大陸來的難民申請者,於是多個草案都懸而未決。《港澳條例》第十八條列明,「對於因政治因素而安全及自由受緊急危害的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亦沒有列明可以提供政治庇護或給予居留身份,以及具體援助的內容和程序是怎樣。民進黨政府於是在沒有既定政策或法定安排下,提出「人道救援,個案協助」的彈性處理方式。流亡的香港抗爭者因此不能申請長久居留,只能申請短期居留,然後不斷續簽,但由於簽證關係按理不能工作,於是生活開支、居住、心理狀況以及其他都需要協助。台灣有民間團體提供各種協助:例如心理輔導、經濟支援、安排住宿、入學及其他生活所需,亦有義務律師組成「香港抗爭者支援工作台灣義務律師團」,為這些流亡港人提供法律協助,並進一步與政府部門溝通。
十二月三日,香港的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到台灣遊說,並與政黨時代力量召開記者會,呼籲蔡英文政府盡快將《難民法》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以令流亡港人可以得到救援。與會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批評「民進黨只想用香港人的鮮血,換台灣人的選票。」事件引來一定爭議,包括不少香港的人批評方仲賢不應不明情況便批評民進黨,變相在協助國民黨選情。
在十一月香港衝突的高峰期,即中大和理大被攻打的一週,台灣大學提出專案歡迎香港學生到台大就讀短期課程,很快就有超過五百名香港不同大學的學生報名,接著其他大學如清華大學、交通大學等亦表示願意接收香港學生。在二○二○年四月,得香港律師黃國桐協助,餐廳「保護傘」在台北開張,供流亡港人自力更生。
到了二○二○年五月,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蔡英文即發聲明表示行政院會提出港人人道救援方案,處理港人入台灣安置、就業等。到了六月十八日,陸委會宣佈會在七月一日成立專屬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協助赴台尋庇港人在台投資、創業、就業與就學等。
8 .4 陳同佳案的操作
引渡條例和反送中運動都源於陳同佳案。第二章已經陳述了自港府提出修例以來,民進黨政府都不認同港府以《逃犯條例》來處理陳同佳案,認為這會損害香港的一國兩制和法治,特別是不會接受條例中將台灣列為「中國其他地區」。台灣政府並且表明了曾三次就陳同佳案要求與香港政府會商,但港府沒有回應,這對港府的公信力亦造成影響。
陳同佳在香港雖然不能被控殺人罪,卻被判洗黑錢入獄二十九個月,刑期於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屆滿。特區政府以陳同佳會在十月刑滿出獄,來解釋修例需要在暑假前完成,以免陳同佳變成自由人。陳同佳在出獄前透過聖公會主教管浩鳴表示,願意在管主教的陪同下到台灣自首,前提是不會被判死刑。十月十七日,台灣法務部呼籲香港繼續扣押陳同佳,指出據了解香港警方掌握了不少陳同佳在香港時計劃謀殺的證據,因而並非不可以在香港處理陳案。十月十八日,港府表示警務處已去信台灣內政部表達陳同佳自首的意願,表示特區政府會提供協助。台灣士林檢察署則表示由於陳同佳已在通緝名單,不符合自首的條件,故此他如果入境則會被逮捕。陸委會發表聲明,堅持只有在香港政府將其掌握的有關陳同佳犯罪的全部資訊交給台灣,才會讓陳同佳入境。十月二十二日,陸委會表示將派檢警到香港押送陳同佳回台灣受審,但特區政府翌日的聲明表示這無疑是台灣跨境執法,不能接受,而台灣人員亦被拒入境。
對很多香港人來說,經歷多月的激烈社會衝突後,到了十月陳同佳案如何了結也許已毫不重要,亦不再會影響他們對政府的印象和評價。特區政府高層可能以為政府著力解決陳案,可以令公眾覺得特區政府重視公義,積極將犯罪者繩之以法,但香港人到了十月對此案的關注已不大。就陳同佳是否自首、如何自首、如何結案,在台灣和港府搞了一輪你來我往以後,對香港的運動和民情其實已經起不了任何影響。
作者為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政治學博士,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研究領域為香港選舉、政府、政黨及議會發展、民主化、政治經濟學及東歐轉型期政治,並定期於香港各大報章發表文章。著有《香港80年代民主運動口述歷史》,《選舉制度的政治效果:港式比例代表制的經驗》(與蔡子強合著)。
書名:《反抗的共同體》
作者: 馬嶽
出版社:左岸
出版時間: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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