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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志

轉型正義,一個西班牙警察的故事

掛牌不到四個月的促轉會廚房還沒開火,就因瓦斯管漏氣而引發大爆炸。原本大廚黃煌雄遲遲開不出菜單,二廚張天欽就已看上一隻肥「猴」,磨刀霍霍。結果弄巧成拙,一段促轉會內部會議側錄的語音檔經雜誌披露,雖無不法,但言語輕佻,還自比東廠,引發軒然大波。國民黨一向視促轉會為寇讎,哪會錯過這個全面圍剿的大好機會?「不操作可惜」,鋪天蓋地的口水,促轉會彷彿真的成了選舉操作中心、東廠,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國民黨立委一下子翻牆闖入行政院,要院長賴清德下台,一下子到促轉會踢館,讓原本立場尷尬的新北市長候選人,警界硬漢人稱「阿猴」的侯友宜,正好趁亂脫逃,還三問蔡英文,誰縱容張天欽?還有多少張天欽?東廠鎖定多少人?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大打爛仗。

就在促轉會滿屋子著火的同時,地球的另一端,轉型正義和台灣同病相憐的西班牙也有一個警察的故事。今年六月剛帶領PSOE(工人社會黨)組閣的總理桑傑士(Pedro Sánchez),九月會同內政部長Fernando Grande-Marlaska,表示將研究如何撤銷退休警官帕契柯(Antonio González Pacheco)的勳章。現年72歲的帕契柯在他的警察生涯裡得過四枚地位崇高的勳章。依據西班牙法律,每枚勳章都能增加他的退休俸百分之10到15,四枚勳章加起來,帕契柯因此能比一般退休公務員多領百分之50的退休俸。帕契柯何許人也?新政府做出這個在西班牙充滿爭議的政治動作,所為何事?

帕契柯(Antonio González Pacheco,圖中戴口罩者)是在佛朗哥政權下一名惡名昭彰的警探,更是異議分子人見人怕的刑求者。只要落在他手中,沒有逼不出來的情報,也沒有拿不到的口供。他有一個自認得意的綽號「比利小子」。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原來帕契柯是在佛朗哥政權下一名惡名昭彰的警探,更是異議分子人見人怕的刑求者。只要落在他手中,沒有逼不出來的情報,也沒有拿不到的口供。他有一個自認得意的綽號「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美國西部傳奇中的亡命之徒),因為他喜歡揮舞手槍恐嚇嫌犯,邊揍嫌犯邊在手指上轉弄手槍,以虐待犯人為樂,甚至對被他打得奄奄一息的嫌犯說,被比利小子踢是你的榮幸。帕契柯逮捕反佛朗哥政府的異議分子絕不手軟,不分男女老幼、情節輕重,有些只是參加示威的年輕學生,無不受他幾近變態的凌辱。這是許多受害者一致的證詞,在佛朗哥政權的保護下,帕契柯自然不必對任何行為負責,使命必達最重要,但民主化後,帕契柯受1977年制定的《大赦法》保護,依然逍遙「法內」。

帕契柯1946年出生,長侯友宜11歲。佛朗哥1975年過世後西班牙啟動民主轉型,蔣介石同年過世,但台灣的民主轉型要等到蔣經國1988年過世才啟動,晚了 13年。就像侯友宜在戒嚴末期只是名年輕的刑警,開始飛黃騰達是在政黨第一次輪替之後,帕契柯在佛朗哥政權下的職涯並不長,只是一位狐假虎威的年輕刑警。也像藍綠通吃的侯友宜,聰明的帕契柯跟著民主化轉。1977年成為高級警察總隊的督察員。佛朗哥政權下的高級警察總隊相當於台灣戒嚴時期的警備總部,人人聞之喪膽,民主化後改編為中央情報總隊,脫離軍方。1981年帕契柯調至司法警察總委員會,負責改變情報總隊的形象,十分諷刺。1982年,尚年輕的帕契柯36歲便退休至私人保全公司任職。比起侯友宜,帕契柯的仕途平平,只能算是中階公務員,但四枚勳章不但帶給他榮耀,還讓他在處於經濟風暴中的西班牙過著比別人優渥的退休生活,到處旅行,身體硬朗,67歲還到紐約參加馬拉松比賽。

其實佛朗哥政權頒給帕契柯的勳章只有1972年一枚,該枚勳章讓他的退休俸增加10%,算起來比台灣通通有獎的18趴還不如。弔詭的是,其他三枚是轉型後民主政府頒發給他的,獲勳的理由有些也看似正當。例如1977年獲勳是因為他過人的英雄事蹟,從恐怖分子手中救回被綁架的官員與一位將軍,但細節不詳,就如同侯友宜空手繳械殺人不眨眼的陳進興一樣。這枚勳章讓他增加 15%的退休俸,而轉型正義團體正是指定要取消這枚勳章。單獨來看,這個要求似乎不甚合理,但原因無他,只因其他勳章有更複雜的法律保障,沒有討論的空間。例如1982年頒發的勳章,是轉型政府給所有情報總隊人員的福利,讓每人的退休俸增加 15%,連已退休的人員都經法院裁定適用,很明顯是轉型政府用來討好前威權時代軍警特務的政策,如今若只針對帕契柯拔除勳章恐有法律疑義。有些授勳則原因不明,人權團體曾要求警政單位提供帕契柯獲勳的詳細理由,得到的答覆竟是機密無法公開,若揭露會造成授勳人的焦慮與安全問題,十分荒謬。

今年五月,反對黨領袖伊葛雷希亞斯(Pablo Iglesias)替帕契柯的受害者至國會請願,證詞中帕契柯的殘暴行徑令年輕天真的伊葛雷希亞斯無法想像,淚灑國會。這個請願活動收集了25萬個簽名,要求政府取消帕契柯所有的榮譽勳章,因為帕契柯是西班牙的恥辱,不是榮耀。但當時的執政黨不為所動,警政單位也使出十分常用的拒轉技倆,主張這是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取消會打擊警察的士氣,顯然將所有清白的警察一起拉下來背書。在層層法律的保護下,別說想取消帕契柯領了半輩子的退休俸,要動他一個勳章讓他少領一點都沒有那麼簡單。就像在台灣惡名昭彰的郭冠英,行政法院最後還是裁定被他以「台巴子」羞辱的台灣人供養他到天年,令人氣結。在西班牙這種情形也不惶多讓,帕契柯只是一個較被注意的例子而已。

六月西班牙新政府組閣後轉型正義團體再度提出撤消帕契柯勳章的要求。這個團體2000年成立,名稱縮寫為ARMH(Association for the Recovery of Historical Memory),類似「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儘管目前再度執政的PSOE長年推動轉型正義,總理與內政部長也允諾研究撤消帕契柯的勳章,但除了表示回應ARMH的要求外,一般不認為會有辦法突破法律。比起佛朗哥政權的殘暴,帕契柯確實只是一個小角色,但轉型正義在西班牙華而不實,小蝦米都對付不了,遑論大鯨魚?其實ARMH與其他人權團體鎖定帕契柯已經多年,前保守派政府自然無可期待,桑傑士組閣後ARHM挑這麼一個算起來微不足道的事情來找帕契柯麻煩,實在也是不成比例。但現實十分無奈,這是長年伸張轉型正義受挫,聊勝於無,只是讓受害者好受一點的自我安慰。儘管如此卑微,仍遙不可及。

西班牙的《歷史記憶法》雖然早在2007年通過,至今已超過十年,但隨著保守勢力重回執政,與轉型正義相關的預算幾乎被全部刪除,究責部分更是不分黨派,交了白卷。曾試圖引用國際法「普遍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引渡智利前獨裁者皮諾契特(Augusto Pinochet)的法官加爾松(Baltasar Garzón),2008年主張將佛朗哥政權裡有人道罪嫌的人排除在《大赦法》之外,至少必須有啟動調查的機會,給受難者一個交代。加爾松或許是全西班牙唯一認真看待轉型正義的法官,主張對加害者究責。可惜加爾松被視為挑起仇恨記憶的激進者,最高法院立刻以《大赦法》下令加爾松停止調查,2012年又以一有疑義的案件指控加爾松「以極權國家的方式辦案」而撤銷他的法官資格,十分諷刺。連挑戰《大赦法》的法官都會丟工作,其他人奈何?《大赦法》包山包海的適用範圍至今仍然無法撼動,繼續保護著佛朗哥政權滿朝的特務與爪牙,無一人受審,遑論究責。

在國內伸張轉型正義無門的困境下,帕契柯的被害者效法加爾松法官引用「普遍管轄權」,但逆向操作,希望由他國以「普遍管轄權」向帕契柯發動調查。2013年被害者與證人千里迢迢從西班牙飛抵阿根廷,不計金錢與時間,克服冗長的司法程序,成功說服阿根廷法官瑟維尼(María Romilda Servini)以「普遍管轄權」針對13項虐待人犯的控訴展開調查。瑟維尼法官向帕契柯發出傳票,並正式要求西班牙政府引渡帕契柯至阿根廷受審。此事引起相當的國際注意,是生活愜意的帕契柯首度面臨挑戰,把他埋在黑暗中的過去攤在世人面前檢驗。

阿根廷的引渡要求在西班牙民間看法高度分裂,但大家心知肚明,官方不可能同意這項引渡,因為此例一開,保護佛朗哥政權人道罪犯的《大赦法》將出現一道破口。因此毫無意外,2014年西班牙高等法院以被害者的控訴已過追溯期為由,拒絕引渡帕契柯,並宣稱西班牙政府有能力自行調查帕契柯。虛晃一招後,西班牙政府從沒對帕契柯展開調查。2016年阿根廷法官再度要求引渡,西班牙高等法院也再度拒絕。在當事國不願配合的清況下,「普遍管轄權」無疑只是隻無牙老虎。

儘管西班牙法律保護著帕契柯,帕契柯的好日子已經結束,隨時成為媒體討論的焦點,雖然仍坐領優沃的退休俸,但從此要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例如2014年在馬德里出庭應訊,他必須戴安全帽掩面躲避憤怒的群眾。雖然在法律上無可奈何,但在道德上已是全民公敵。加上國際要求西班牙啟動對佛朗哥政權的調查呼聲日高,聯合國之前早已依其轉型正義的指導原則指出西班牙的《大赦法》違反此原則。在這樣的氛圍下,國際通緝令讓帕契柯再也不能安心到處旅行,每個國家都有可能將其逮捕,送往阿根廷,帕契柯應該不願冒這個險。

帕契柯只是西班牙轉型正義問題冰山的一角,就像台灣,西班牙的民主轉型是很典型經由與威權妥協的產物。這樣的轉型固然免去更多的流血,但為了得到威權的讓步,往往有許多不合乎正義的妥協,1977年的《大赦法》就是一筆勾銷,統統不必究責的作法。長久來看,這種非被害者代為妥協的鄉愿做法並沒有得到更多的和諧,反而是分裂社會的溫床,一方累積更多的怨恨,另一方則合理化過去的行為。對照鄰國葡萄牙,轉型之後採取徹底的清洗除垢,國家反而更有機會走出過去。

回到台灣,台灣的民主轉型於1987年解嚴後啟動,七次修憲後完成,採取完全的妥協,幾乎無轉型正義可言,可說是西班牙的翻版。兩國均是在民主化底定後才重新思考轉型正義,試圖解決日益分裂的社會。兩國牛步化的時程幾乎一致,西班牙在佛朗哥死後32年制定《歷史記憶法》,台灣則在解嚴後30年制定破洞百出的《促轉條例》。兩法貌似莊嚴,但均無提供法源撼動之前不義的妥協。這類國家轉型正義的特色之一就是對威權的受害者賠償特別豐富,對加害者則不予追究。然而正如德瑞達(Jacques Derrida)所言,缺少了基本的責任原則,正義不但不可能,甚至無法想像。這樣的轉型正義將永遠依附在選舉下炒作,用來鞏固雙方基本票源,台灣與西班牙都是如此。對正義無法想像是目前台灣社會嚴重分裂的主因,而國族認同是果,不是因。

拿帕契柯來比喻侯友宜合理嗎?不但我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促轉會也完全喪失它該有的高度與能力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對「依法拘提」鄭南榕致死的責任有兩種看法,我們對刑求徐自強至數度判死的責任也有兩種看法,我們對戒嚴下的軍警角色更有兩種看法。唯一可確定的是,當面對質疑的侯友宜還能大聲說他只是救人失敗、心裡坦蕩蕩時,我們知道台灣社會必定更加分裂。侯友宜這樣的說法從選舉的需求變成他真心的確信,這之間的轉換沒有我們想像的困難,他早已說服自己,再來一次,鄭南榕必須再死一次。綠營呢?當各界在政治正確下要求促轉會不得淪為選舉的打手時,綠營不敢反駁,只能讓選舉成為轉型正義的假期,而這正是促轉會乃至於整個台灣最根本的問題,沒有一個供我們想像正義的藍圖與追求正義的操作型定義。我們只能繼續鄉愿下去,畢竟這是最安全的角度。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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