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中國不僅對內的威權統治日益強化,不能容忍一絲言論自由與他們國民對自己體制的批評;對於台灣,更是無所不用其極,利用台灣的民主機制,打著民主旗幟反民主。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去年五月,法國人民打破有史以來,特別是一九五八年第五共和肇建以來的種種紀錄,選出馬克宏(Emanuel Macron)擔任總統。一年來,馬克宏總統主持國家大政,任命總理、組織政府,帶領他的政黨在國會內提出各種改革法案。在法國這樣一個各階層的利益,已經被層層設置的法案、制度牢牢綁緊,人人都不滿意現狀,人人都說要改革,一旦真正改革則人人跳腳的國家,馬克宏一年來的民調,猶如乘坐遊樂園雲霄飛車一般,由最高點陡然直落而下,然後又逐漸攀升,最近因為稅法改革,又引起一波高低震盪。
在最近抗議稅法改革的示威運動中,原本就不是馬克宏票源的極左示威團體接受電視採訪時,彷彿鏡頭外看著採訪的是馬克宏總統本人,嗆聲說:「法國人選你當總統,是要把法國維持在歐洲的道路上,不是要你將法國變成美國!」
從這樣一個尋常示威者透過鏡頭對總統嗆聲的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即使是一向偏好議會內閣制的極左派選民,也肯認法國總統在這套半總統制憲政體制下,負責國家大政的治理方向;其次,國家要走向何處,除人民擁有最高權力可以決定之外,日常代替人民做出決定的,就是由人民一票一票選出的總統;第三,即使是強調柔化國際界線的極左派選民,一旦認為他們的總統將國家帶到他們不喜歡的國家走向,也是會發出怒吼。
自從二零一六年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中國對台灣國際活動空間的打壓、圍堵,對台灣內政的干涉、指點,可以說日益進逼,日趨強悍。在海外,除了運用金錢使台灣又斷送兩個邦交國之外,甚至動用蠻力在各種民間企業網站將台灣劃為中國之一部。對於台灣人的海外組織,甚至以金錢資助、收買若干留學生,並鼓勵受資助的留學生競選台灣留學生組織會長,妄圖收買台灣的海外組織。
在台灣,除了近來愈趨頻繁的軍機繞台之外,各種社會抗議事件,常可見到與中方關係密切的政治人物參與其間。近幾個月台大違法選出校長一案,更可見中國官方數度出面召開記者會,明白涉入台灣國內頂尖大學的校長選舉。
以台大違法遴選校長一案來說,當教育部不任命有本身違法兼職、兼課嫌疑,但被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以有違法程序嫌疑的程序「圈出」的管中閔先生擔任台大校長,包括數任以前總是打壓大學自治、教授治校、學生自治的前校長們;包括曾經和管中閔先生一同擔任馬英九前總統所任命的部長的台大教授們;包括既非台大校友,亦非台大教師、職員的統派小黨幹部,以侵犯大學自治為號召,抗議教育部不任命管中閔先生為台大校長。
除了各種針對台灣的動作之外,就在數個月前,中國才由他們的憲政程序通過了若干「憲法修改」。其中,最重要也最引起包括台灣等外國關注的,就是取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的連任限制。這個取消連任限制的修憲動作,被包括台灣在內的世界各國主要輿論,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政體制再一步向獨裁體制甚至帝制靠攏的重要表徵。
然後,數日前,中國中南政法大學的某位副教授,因為在「政治學原理」課程上教授「政府結構與功能」時,批評了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修憲程序和內容,被中國有關當局以「錯誤介紹我國國有企業產權制度,妄議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片面介紹其他國家或地區政治制度,在學生中產生了負面影響」為罪名,開除中共黨籍、調離現職、取消該副教授之教師資格。
不管是軍機繞台,強迫外國航空公司將台灣註為中國之一部,加強打壓我國國際活動空間,介入台大校長選舉,撤銷其國內教師資格等事件,都反映出中國這個國家正逐漸走向一個危險的威權極權國家的事實,不僅止於對內的威權統治日益強化,不能容忍一絲言論自由與他們國民對自己體制的批評;對於台灣,更是無所不用其極,用商業利益壓迫外國民間公司以壓縮台灣空間,更利用台灣的民主機制,打著民主旗幟反民主,從民主憲政秩序的內部腐蝕台灣的民主,弱化台灣的民主、憲政、法治。
以台大違法遴選校長一案為例,直到中國廈門大學在台大教授揭發管中閔先生違法赴中兼課兼職,廈門大學緊急將管先生相關的教學業績等紀錄下架,中國國台辦兩度召開記者會,掛保證管中閔先生絕無違法赴中兼職兼課等事由,我們赫然發現,這件事情背後有多少中國政府著墨的痕跡?
我們看看現在教育部以因有違法疑慮而不聘任管中閔擔任校長,這些抗議的人士所主張的「大學自治」是什麼?依照他們的主張,管中閔先生與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是依照台灣《大學法》與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規選出,從而,教育部不聘任管中閔先生擔任校長,就是違反大學自治。
事實上,台灣大學在歷經幾任的校長選舉後,校長產生辦法演變為現有根本違反原本「大學自治」理念,甚至民主原理的校長遴選辦法,製造了有心人的運作空間;其次,這次校長的遴選過程,不提制度上的設計使得遴選委員欠缺根本的民主正當性,就以這次若干遴選委員的產生來說,根本是完全沒有民主正當性的黑箱作業。這樣本身即已欠缺民主正當性,甚至有程序違法嫌疑所產生的委員會,又選出一個有高度違法嫌疑的當選人。真不知這是哪門子的大學自治?!
真正的大學自治理念與實踐,絕對不是這批挺管插管人士所言一般荒謬可笑。首先,在歐陸民主先進國,比如說法國,各種高等教育法規裡的設計,都是以大學為一個公法上的共同治理體制為模擬對象,大學成員,就是這個共同體的擬制國民。然而,因為畢竟大學這個自治體賦有研究、教學之核心義務,就算是這個民主共同體依據民主原則,都不能侵犯上述的核心義務。因此,我們可以從這個角度,看出來大學自治,屬於國家憲政秩序之一環。因為國家要保障人民的思想、言論、講學等等自由,等等基本人權,所以設置了「大學自治」這個衍生性的「制度性保障」(institutionelle Garantie,Institutsgarantie)。
這個理論與建置,是由法國憲法學大師Maurice Hauriou所建構的《制度性理論》(théorie de l’institution),再由德國憲法大家Carl Schmitt所體系化。簡而言之,這個理論的現代意義,就在於「國家必須建構若干制度或法律,確認其存在,以保障基本權利」。大學自治就被視為民主國家為保障基本人權所必須設置的一種制度性保障,這點台灣自釋字380號解釋以來,歷年的解釋,包括與另一號與大學自治相關的釋字563號解釋都持這樣的見解。
其次,在法國等國家,因為大學自治屬於國家憲政秩序中的制度性保障,因此,大學自治之運作,無論是其最高權力運作機關或校長,其產生之方式與過程,必須保持高度的民主正當性。以本專欄前一篇文章所提,大學校長是由大學的行政諮議委員會選出。而此行政諮議委員會成員,絕大多數都應由全校成員,包括教員、研究人員、學生、行政人員等直接選舉產生,為防止哪天校方閉門造車,若干校外成員則由行政諮議委員會成員選出。所以這樣看來,大學校長可以說是由第一層間接民意為多數成員,與第二層間接民意為少數成員的選舉體所選出。
然後,最重要的,因為大學自治、大學校長選舉,皆為國家憲政秩序之一環,因此,沒有違法的空間。只要是中間有任何一個環節出現違法之問題,不能免於國家對其加以調查、追訴、審判、定罪。
我們反過來看看台大這次校長選舉。首先,從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來說,前文已經提及,根本可以說這些遴選委員相當欠缺民主正當性。所有遴選委員無任何一人由大學成員直選產生。所有成員除民選政府的三位代表,其餘皆為各種團體代表,許多經過各種奇奇怪怪的方式產生,最後由校務會議代表選舉產生。
其次,前述問題的還只是制度面而已,實際的運作上更是問題重重。直至目前,我們可以知道校友總會的推薦人選,竟然不是經由民主程序產生,而是總會會長以電話詢問幾個而非全數常務理事,私下決定。而推薦人選的遞補,也不是依照校務會議代表選舉票數,由票數高者依序遞補,反而是不知道依照誰的旨意,遞補出根本在遴選過程中沒有利益迴避的大公司副董事長投出關鍵的一票。
第三,經過這樣疑雲重重的過程,堪稱黑箱作業的程序遴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居然爆出違法兼職、違法到外國兼課兼職等事由。面對這樣根本有高度違法嫌疑的醜聞,校方一方面以無法查證為由,打算矇混過關。另一方面,則由包括中方官方機關出手,台灣這邊數位前任校長,包括過去打壓校園民主、大學自治,包括涉入這次黑箱遴選的若干人士,以大學自治為號召,展開連署,展開運動,逼迫教育部就範。
第四,更重要的,檢視現在這些因挺管插管而高呼大學自治的公眾人物歷來言行,可以發現,這些人士幾乎從未對中國各種侵犯人權的惡行有過任何批判,哪怕是一點點輕微的譴責。否則,不要說大學自治,就以本文所提,中國開除其國內副教授黨籍,取消其校師資格等等情事,不僅僅違反大學自治的標準,更是直接侵犯思想、言論、講學自由。這些在台灣高呼大學自治的公眾人物,怎不發揮他們的良知良能,對日趨極權,對日趨壓縮台灣的政權批評個一兩句呢?!
在驚覺這些在台灣內部藉著種種事件,無理胡鬧的人士的種種雙重標準,再來看看中國對台灣日趨嚴重的打壓、壓縮、逼迫,我們能不警覺嗎?
日前,蔡英文總統在布吉納法索與台灣斷交之後發表的聲明上,極其令人振奮地開始以「中國」而非「大陸」稱呼對岸政權。聲明中也提到,中國的種種作為,已經挑戰到台灣的底線。台灣的憲政體制,就是學習自法國的半總統制。人民以高票選出蔡總統,就是賦予蔡總統承全民之意志,帶領國家,決定大政方向,抵抗外在的可能壓迫、敵人,建設、發展我們的民主共同體,保護好人民的各種基本權利與尊嚴。
面對對手惡用我們的制度,扭曲制度該有的精神,進一步要腐蝕我們的制度、價值與共同規範和生存基礎,我們期待總統能夠強化台灣各種治理的民主與效能,結合內部、外在的國際友人,面對挑戰,捍衛我們的民主與自由。
作者為台大社會系學士,台大法研所碩士,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在巴黎歷經一段極為漫長、崎嶇之學術奧德賽式的旅程,對於憲政體制學說,特別是半總統制,先右後左,最後再從右等不同角度深入解析,希望能為台灣的憲政體制健全化,為彰顯台灣的民主力量,為保障台灣人民之尊嚴與基本權利,盡一點小小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