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詹順貴

你知道台灣是水資源缺乏國家嗎?

極端氣候成常態,缺水已成長期趨勢


3月22日是世界水資源日,諷刺的是,目前全球大部分地區都出現水資源不足現象,過往年降雨量長期名列世界前茅的台灣也不例外。去年整年沒有任何颱風襲台,當許多人還在幫政治人物歌功頌德風調雨順時,氣候危機已經悄悄來臨。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其實包括筆者在內已有許多人注意到這是台灣近56年來第一次全年無颱,便已開始擔憂沒有颱風帶來降雨挹注水庫蓄水,中南部勢將面臨嚴重缺水。筆者曾貼文提醒所謂「風調雨順」,絕不是無颱無雨,而是該來的颱風要來(台灣調適風災的韌性,優於東亞各國),該下的雨也要下。因此,要將全年無颱當成日趨極端的氣候型態下的氣候危機來因應,絕不能再囿於過往經驗、數據,而認為只是少數的例外,殊不知極端氣候於未來只會越來越頻仍,越來越嚴重。


面對西部許多水庫蓄水量都已低至10%上下,連一向發言都較保守的文官,如北區水資源局局長江明郎勇敢地說:「儘管還是有人懷疑說這只是短期現象,但是從長期紀錄來看,短期現象已經延伸成為一個長期趨勢,這已經是不容質疑。」只是面對此一已成為長期趨勢的氣候危機,政府做了哪些短期因應?又有無研擬長期調適對策?夠不夠呢?


政府因應缺水問題的對策


首先是去年10月中宣布停灌桃竹苗已經或即將進入抽穗期的1.3萬公頃稻作以及6000公頃雜糧蔬菜;接著11月25日宣布嘉南地區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及白河水庫的灌溉區,今年一期稻作停灌休耕1萬9385公頃;12月29日宣布今年台中、竹苗地區一期作停灌休耕共2萬7544公頃;再來,今年1月5日宣佈桃園地區一期作停灌2萬8千公頃。這很可能是政府在全台蓋了許多水庫後,有史以來因缺水停灌規模最大的一次。


嚴重缺水時期,為了節水,優先停灌相對最耗水(但其實從水循環來看未必正確,因非本文談論方向。先不細究)的稻作,這選擇有其不得已之處,無須苛責。但卻也由此可以看出:為何僅犧牲農業與農民權益(相關產業鏈還包括育種育秧、代耕等業者)?其他較耗水工業、服務業中的奢侈耗水行業如游泳池、電動洗車等,為何迄今遲未見限制?


經濟部又做了些什麼?迄今從新聞上看到的,仍只是在幫忙產業開源,例如援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3條第三項「第一項第一款抽水、引水工程,屬臨時救急之亢旱救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大量使用貨櫃移動式海水淡化設備進行海水淡化補充供水。


但其實看這法條就知道認定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指的是都是單純取(淡)水與引(淡)水而言,而海水淡化則是規定在同條項第2款,根本無法比照援引適用。又如王美花部長要科學園區廠商鑿井取水,也是話一出口就引來各方適法性與妥適性的質疑,顯然都是沒有事先盤點準備即脫口而出。另外,現在才說要研議開徵耗水費,這恐怕不僅僅慢半拍,而是慢了好幾拍,而且很快地已有同黨立委有不同意見。


其實鑿井取水抗旱早已行之有年,短期的海水淡化逸脫環評,一樣有不得已之處,筆者也無意苛責,只想要呼籲經濟部應該同時啟動適合台灣地理環境條件的長期調適對策。這不僅是照顧台灣人民與產業,更是可以在國際宣傳台灣實踐「永續發展目標」的好題材。SDGs要求到2030年,全球所有人都能有水可用,但目前聯合國數據卻顯示,全球有40億人每年至少有一個月面臨缺水,而且水資源短缺現象正在加劇,到2050年,將有半數人口面臨缺水。


面對水資源日漸匱乏,目前適合台灣的長期調適對策可能有哪些?


首先,當然是全面建置可密集蒐集廢污水或放流水淨化處理為可再利用之再生水的系統設施。這部分主要透過下水道系統蒐集,稱之為「系統再生水」。104年底通過的《再生水資源條例》雖明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因近幾年沒有面臨嚴重缺水,加上下水道系統的權責機關,是內政部營建署轄下一個沒有法律明定編制的下水道工程處,所以,過往經濟部(水利署)其實並不重視,近二年高雄中鋼已開始使用再生水與台南永康的再生水,就筆者瞭解,實際貢獻者其實應該是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只是因為上述法規因素,大家慣性詢問經濟部水利署,以致誤為全是水利署執行完成。


筆者在環保署主持環資部組改規劃時,即知該處的重要性,曾主動約見該處官員請其針對極端氣候的調適策略,研提從都市疏洪到雨水、生活廢水等回收處理的詳細方案,試算營運成本與趨勢分析,並於組改員額分配時爭取給予較寬裕的員額(此一算黑機關的單位年度預算幾乎都逾千億元,可惜一直沒有受應有重視)。相較於海水淡化的高耗能、高成本與海水淡化的滷水排放污染問題,將本來即有興建與興建必要之下水道與地面排水溝仔細盤點整合,即能兼收都市疏洪與雨水、生活污水、放流水等回收處理再利用,應是比海水淡化更理想的優先選擇。


其次,盡可能密集回收營建工程開挖前抽掉的地下水,這相當大程度也需靠前述雨水排水溝與下水道來做回收系統。營建工程每年抽掉多少地下水?恐怕營建署與水利署都不知道,也無心關注。筆者試舉一例,幾年前在一件要興建二棟35層住宅大樓的環境影響說明書裡,筆者看到為了開挖地下5層,必須每天抽掉地下水36,806.4公噸,預估需抽約450天,總共將抽掉16,562,800公噸的記載,這樣平白抽掉的水量,足可供整個台中市用12天,或讓台積電的中科10奈米廠使用超過300天。


筆者在環保署時曾向林全院長建議應該責成水利署研議如何回收營建工程所抽取的地下水善用,於是水利署被要求派隊來環保署與筆者討論,但他們的回應很簡單,營建工程隨時隨地都可能出現而且分散各地,回收成本太高,因此不可行。但這些地下水可都是非常乾淨的水資源,作為水利主管機關不僅不知每年抽掉多少地下水,也完全不在意能否回收再利用,實在讓人傻眼,這也是筆者後來寧可找下水道工程處研議如何將之回收利用的原因。


缺水已是日漸加劇的趨勢,於缺水嚴峻的這一年,經濟部卻還同時於南部增推設置5個工業區,並聲稱供水無虞,會不會太自相矛盾?如前所述,過去的經驗與數據,在極端氣候之下,可供未來的參考性越來越低,如果水利署乃至整個政府,都還沒意識到台灣根本是水資源缺乏國家,其他自然資源也極其有限,仍然靠運氣慣性採行最樂觀估算,隨意開發農地,抽掉地下水,而沒有積極的長遠調適對策,未來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作者是因為喜歡大自然與賞鳥,而把法律用到保護環境與土地上,卻滿身不合時宜的律師。

Comments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