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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郁佳

《返校》:加害者的答辯狀

(本文重雷)


看《返校》整部片我都在驚歎男女主角的非凡美貌:飾演魏仲廷的曾敬驊氣宇軒昂,而王淨飾演方芮欣更美得毫不真實。


深宵暴雨中,漆黑的校舍走廊上,女主角方芮欣放學手持紅燭照路,效果卻有如自拍打光:如珠如寶的炯炯雙眸,孤寡淒清的尖下巴,無辜可憐地仰視鏡頭,彷彿自問為何落入眾鬼追殺的境地。連那可秒醜所有人的清湯掛麵髮禁規定髮型,在她臉上都如《酒店》麗莎明妮莉的黑髮妹妹頭般,吹出後腦夢幻完美弧度,髮梢一彎捲過蘋果肌,回眸一望勾魂攝魄。

圖片來源:返校電影版FB


看著她,人們會想起電影《悲情城市》容光皎潔的吳寬美(辛樹芬飾演),猶如日本女星原節子「大和撫子」標榜的溫柔嫻淑、執著深情,當穩定家人情緒的背景,沉默安慰因二二八變故受創的男人們,在亂世中寫信道:「有空來看我們,九份秋深了,滿山芒花,白茫茫一片,像雪。」人們會想起電影《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的單親少女小明(楊靜怡飾演)。白皙臉龐含著一對鳳眼,不斷找新男友保護她,在今天會被罵綠茶婊。似乎每部戒嚴傷痕電影,都需要一個白衣黑裙露額直髮、素淨逼人的無垢美少女,襯出與殘酷成人世界的反差,都是男人依戀的小母親。


《返校》男女主角外貌實在太美,而美有強大的政治性,以美貌來說服觀眾他們無罪。就像是冷硬派偵探小說、黑色電影中,柔弱紅髮美女求助偵探想解決困擾,譬如有男人在追殺她。偵探捲入事件漩渦,被後腦悶棍打昏,醒來又發現追查對象成了屍體,自己被當成嫌犯調查。最終證明是她借刀殺人,利用偵探脫罪。開頭扮成小可憐,實際是致命女人在使出美人計,反應偵探對女人的愛恨矛盾。假如美還不夠,那麼愛總夠了吧。



衡量方芮欣責任的因素包括,方芮欣傷害別人,她對別人所受的傷害是否預先知情、同意。


電影中的表現分為兩部分:


在現實中的校園,方芮欣認為殷老師搶走她男友張老師,於是持禁書向白教官檢舉殷老師,然後向白教官確認:殷老師會被開除嗎?這段戲表示方芮欣不知情,也沒有同意警總逮捕處決殷老師。所以她的責任止於過失,譬如說應該承擔三分責任。


在方芮欣惡夢中的禮堂,殷老師默默坐在舞台上聆判,白教官將手槍遞給方芮欣,告訴她,若想跟張老師在一起就殺了殷老師。於是方芮欣毅然決然動手處刑。這段戲描述方芮欣對處決是知情同意的。殷老師被害,她應該承擔很大一部分的責任,可能要承擔七分責任。


這表示什麼?現實發生在先,惡夢在後。在現實中方芮欣很無辜,以為後果只是開除、調走殷老師。等到她得知自己的檢舉害人坐牢、處決,主觀自責到七分,超過客觀上她原該承擔的三分。假如以此斷定責任,那麼促轉會和司法不但不該懲罰方芮欣這樣的加害者,根本應該發錢補償她。因為她也是受害者。


對此我感覺有口難言,就像是妹妹搶姊姊的寶物,拉扯間還弄壞了。姊姊要還手,妹妹就躲到媽媽背後。媽媽聽完了姊姊抱怨,就指著假哭的妹妹,對姊姊說:「好啦,你看她已經那麼自責難過了,你還追究什麼。就原諒她吧,不要那麼小氣。」妹妹就是方芮欣,媽媽就是《返校》的政治立場。


還有苦肉計。方芮欣得知自己罪行後,在學校禮堂上吊自殺,「向全校承認罪行。」換成媽媽的話,就是:「你看她都已經自殺了,你還追究什麼。就原諒她吧,不要那麼小氣。」這符號化、無重量的死亡,反而成為概念上的免死金牌,阻止道德上的深入探究。而這種探究,卻是自由的基石。



片中許多安排來自電玩原作。即使電玩沒有的劇情,也都聚焦於向觀眾替方芮欣求情:


她很美,表情無辜,惹人憐愛。


她不壞,她只是模仿母親,用檢舉替自己伸張正義。


她年紀還小,不知輕重,相信舉報只是開除殷老師一人,不知道會處決殷老師等師生。


方芮欣已有悔意,自責害死殷老師和學生八人,自殺謝罪。


受害者張老師高尚的原諒,說方芮欣只是被利用。


片中雙方用很有禮貌的方式解決利益衝突。就像是因為車禍雙方都有保險,所以很客氣沒吵架,都讓彼此保險公司去談。這樣就降低了白色恐怖的殺傷力,雙方和解共生是理所當然,不需要什麼真相、道歉、究責、賠償。


但是觀眾得先問,這些理由是真的嗎?在「殷老師會離開吧」一句話開脫的掩護下,方芮欣到底知不知道檢舉禁書可致人坐牢?電影模糊其辭。


她上學時,聽見了廣播「顛覆國家,唯一死刑」,聽見了新聞報導書店因刊印違禁刊物被捕,所以觀眾確定她知道這會被捕。但若嚴格來說,讀禁書不是賣禁書,她知道這也會被捕嗎?頓時觀眾又沒那麼確定了。


在升旗典禮上,她目睹黃老師被捕,全校嚇到噤聲;在家也目睹父親被上銬帶走,母親在旁裝作視而不見。所以她知道被捕很可怕。但若嚴格來說,她知道父親被捕不是因為禁書;黃老師因禁書被捕,但可能她不知原因。


學校走廊魏仲廷、方芮欣轉角相撞,方檢查手腕傷勢,撿起翻開的作業簿,發現手抄書上內容。魏仲廷求情說「你不會告訴別人吧」,方芮欣即使不知道也意會到危險,轉身離去,回頭反問:「我有什麼可以說?我只看到音樂科作業簿。」令魏仲廷感激。她懂魏仲廷在怕什麼,不是不懂。


從寬而言,她不可能不知道後果嚴重。但若嚴格來說,永遠留有開脫的空間。


張老師知道是方芮欣害他,並說不是方芮欣的錯,她只是受人利用。這段戲指出,張老師對於方芮欣傷害她,至少事後是同意的。



張老師原諒了方芮欣。這是真的嗎?電影揭露張老師被捕前在學校留給方芮欣的信,在倉卒分手後初次告白,說她仍是他最愛的水仙:「今生無緣,來生再見。致自由」。無數觀眾為此感動落淚。但如果被捕前就寫好遺書,表示張老師事前就預知自己會被捕,預知會處決。這樣還不逃亡,居然還慢條斯理寫遺書等憲兵來抓?張老師分別勸魏、方「只要活下去就有希望」,那他自己為什麼不逃跑活下去?畢竟他逃跑又不會害到誰。先寫好遺書,之後才被抓處決,這邏輯上說不通。


圖片來源:返校電影版FB


張老師說,方芮欣犯了錯,但不是她害的,她只是被利用。那是誰害的?是方教官,是警總,還是蔣經國?電影沒有指出,就此模糊。如果有人追究告密者,保守派就說罪在黨國體制;而追究黨國體制時,卻又找不到任何人負責,白教官就算到今天也是安全下莊、照樣沒事,這樣脫罪實在方便。有影評說:「誰也沒有錯,錯的是時代。」讀出了電影的主題意識,全片是方芮欣的幻想。方芮欣才脫離了遺忘自己傷害別人的事實,又墜入另一個自我安慰:張老師生為她的人,死為她的鬼。



退一百步,接受電影這絕無僅有的人設,張老師無論如何原諒了方芮欣,那麼如果受害者情願原諒加害者,是否別人就無從置喙?如果被人誣告、導致被捕處決,應該限定受害者本人告訴乃論、不告不理嗎?


張愛玲的小說〈色,戒〉中,一個學生劇團為了愛國,自主出任務暗殺特務頭子,集體假扮商人去接近他。女學生王佳芝用性當餌,跟特務頭子多次上床後,卻原諒了特務頭子,在集團暗殺他的緊要關頭放他走。結果是連王佳芝在內,參與其事的大學生,被特務頭子全體連夜槍決。


對於「沒有權力的受害者,原諒有權力的加害者」實際上是怎麼回事,這篇小說觀察精到:它不是出於真心,而是人的潛意識在受困中,說服自己認同壓迫者,這樣她會錯覺自己還有能力控制局面。而她受壓迫者控制,會令她更急切需要這種控制感。人們稱之為斯德哥爾摩情結。原諒,只有在自主的安全環境中才能顯出成色真偽。受脅迫簽下的契約無效,牢獄和子彈,也不能為原諒背書。


台灣的集體現實是,就算受害者本人出面也告不了。廣大加害者並沒自殺,被保護得完善週到,退休長居美國,回台灣用健保,等著活到一百多歲。廣大受害者就算想告也沒得告。他們多數不知道入獄是被誰誣陷,不知道是被誰刑求,不知道是被誰下令槍決,還沒等到正義就死了。說原諒加害者,要等到受害者有資格不原諒、有資格追訴加害者時,才有原諒的餘地。既然現在他們無權不原諒,那又何來奢言原諒的權力。


受害者原諒傷害自己的人,那種善良會讓人感動。在現實中,但願那種善良,不致讓加害者覺得好笑,覺得多餘,不需要,請你收回去。




作者曾任《自由時報》主編、台北之音電台主持、《Premiere首映》雜誌總編、《明日報》、《蘋果日報》主編、金石堂書店行銷總監,現職寫作。獲《聯合報》等文學獎,著《帽田雪人》、《愛比死更冷》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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