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立新國家
克萊德.羅斯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哥哥溫特癲癇發作,被政府帶走,送往「帕奇曼農場監獄」(Parchman Farm),一座位於密西西比三角洲(Mississippi Delta)、佔地兩萬英畝的州立監獄。
「他是個溫和的人,」羅斯回憶自己的哥哥,「他對每個人都很好。發病之後,他無法控制自己。政府認定他是危險人物,把他帶走。」
帕奇曼農場監獄建於世紀之交,原本應該是個先進的、改革的「黑人犯罪」問題解決方案,結果卻成為密西西比州的古拉格集中營(gulag),讓密西西比三角洲的美國黑人聞之色變。二十世紀初年,密西西比州長詹姆斯.瓦達曼(James K. Vardaman)為了自娛,會將黑人囚犯放到監獄四周的荒野,自己帶著獵犬獵殺他們。大衛.奧申斯基(David M. Oshinsky)在《比奴隸體制更惡劣》(Worse Than Slavery)一書中寫道:「在整個美國南方,帕奇曼農場監獄是懲罰與暴力的同義詞,而且名不虛傳……帕奇曼是最道地的農場監獄,是南北戰爭之後最接近奴隸體制的地方。」
後來羅斯的家人去接溫特,監獄當局告訴他們溫特死了。羅斯的家人要求領回溫特的遺體,監獄當局聲稱已經下葬。羅斯的家人再也沒有看到溫特的遺體。
這只是他們眾多的損失之一。
對於美國應該如何賠償那些替美國建國基礎貢獻勞力卻遭到排斥的人,長期以來都有學者討論。一九七○年代,耶魯法學院教授波里斯.畢特克(Boris Bittker)在《黑人賠償的正當性》(The Case for Black Reparations)一書中提到,大略的賠償金額可以如此計算:將美國黑人的人口數乘以白人與黑人的人均收入差距。在畢特克成書的一九七三年,計算結果是三百四十億美元,可以用於一個分十年或二十年執行的賠償計畫。哈佛法學院教授查爾斯.歐格崔的構想範圍更大:一個職業訓練與公共事業工作計畫,以種族正義為宗旨,但是涵蓋所有種族的貧民。
頌揚自由與民主,卻忘記美國的起源是奴隸經濟,這只能說是一種半調子的愛國主義。
想要瞭解我們國家將黑人視為次等公民、次等美國人、次等人類的可恥歷史,如何留下經久不滅的影響,最具啟發性的統計數據就是財富差距。賠償的目的是要縮小這道鴻溝。然而,財富差距的創造是社會每個階層的合作結果,財富差距的縮小也是如此。
也許,在經過一連串的討論與爭辯(例如第三節所說的《HR40法案》提議)之後,我們會發現美國永遠無法完全賠償黑人。但是在討論的過程中,我們會對自己有更多的發現,那或許是最讓我們害怕的地方。賠償的構想會威脅更深層的事物:美國的傳統、歷史與國際地位。
早期美國經濟奠基於奴隸勞動。國會山莊與白宮是由黑奴建造,詹姆士.波克(James K. Polk)總統在橢圓型辦公室買賣黑奴。美國存在的先決條件是凌虐黑人父親、強姦黑人母親、販賣黑人兒童,而在這樣一個國家感嘆所謂的「黑人病態」或者批評黑人家庭的結構,都是一種虛偽。只要誠實檢視美國與黑人家庭的關係,就會發現國家不是黑人家庭的扶助者,而是破壞者。
破壞並沒有與奴隸體制一起終結,歧視性的法律將同等的公民義務與不同等的公民權益結合起來。這些法律在二十世紀中葉達到高峰,且即便是今天,聯邦政府透過住宅政策製造的財富差距也仍未消失。當我們想到白人至上主義,腦海往往浮現「有色人種專用」的告示,但其實我們應該想像的是海盜旗。
在某種層面上,我們一直在試圖理解這一點。
詹森總統在他劃時代的民權演講中曾提及「黑人貧窮與白人貧窮不同」:
兩者有許多共同的原因與共同的解決方法,但兩者有其差異。這個差異深層、具腐蝕性且頑強,將痛苦的根源紮入社區、家庭與個人的本質之中。這些差異並不是種族的差異,而是完全要歸因於古老的暴力、過往的不公與當今的偏見。
我們引述林肯與傑佛遜的名言,因為他們談論我們擁有的遺產與傳統。我們會這麼做是因為體認到自己與過去的連結,或至少當這些連結讓我們感覺良好的時候。但是黑人歷史不會讓美國民主感覺良好,而是施以訓誡。許多人嘲笑賠償是個由極端左派分子與不用大腦的黑人民族主義者提出的愚蠢計畫,這種觀點看似訕笑,其實是偽裝。黑人民族主義者總是能夠看到美國不可告人、種族融合主義者不敢承認的一件事:白人至上主義並不只是狂熱民粹分子的產物,並不只是某種錯誤的意識,而是美國一種非常基本、不可或缺的力量。
因此我們必須想像一個新國家。在這個國家裡,賠償是我們必須付出的代價(賠償在此指的是完全接受我們的集體歷程及其結果),如此我們才能夠正眼看待自己。試圖戒除酒癮的酒鬼很可能一輩子都要與後遺症共處,但至少他本身不是一個醉醺醺的謊言。賠償讓我們不再沉溺於傲慢心態,正視美國的本來面貌:一個由會犯錯的人建立的國家。
賠償會不會使我們分裂?我們本來就已分裂。財富差距只是一個數字,代表我們只能感受卻無法言喻的事實:美國的繁榮來路不正、分配不公。現在該做的是掀開家醜、面對過往的幽靈、癒合美國人的心靈、驅除白人的罪惡感。
我的主張不只是彌補過往的不公不義,不只是施捨金錢、花錢消災、被迫行賄。我的主張是一場全國的反省檢視,將會導致精神的復興。賠償意味我們不會再繼續在獨立紀念日一面大啖熱狗、一面否認我們傳承的歷史事實。賠償意味我們不會再一面大喊「愛國精神」、一面揮舞南方邦聯的旗幟。賠償意味一場美國意識的革命,調和我們作為民主體制推動者的形象與我們的真實歷史。
十、我們會阻擋德國的「賠償」
面對這種挑戰,我們並不是史無前例。
一九五二年,西德開始為猶太人大屠殺(Holocaust)進行補償,當時的情況很值得我們借鑑。各方抗拒非常激烈,沒有多少德國人認為猶太人有權做任何要求。民調顯示,只有五% 的西德民眾對猶太人大屠殺有罪惡感,只有二九%民眾認為應該給予猶太人賠償。
歷史學家東尼.賈德(Tony Judt)在二○○五年的《戰後歐洲六十年:一九四五—二○○五》(Postwar)一書中寫道:「其他的人分為兩派:大約五分之二認為只有『真正犯下罪行』的人才有責任、才須賠償。』另外二一%認為『對於第三帝國(_ird Reich)時期發生的事,猶太人本身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德國人對於歷史的迴避,不僅呈現在民調之中。有些電影被禁映,因為它們指出除了希特勒之外,德國對納粹大屠殺還有更大的社會責任。艾森豪總統親自為條頓(Teutonic)民族神話背書,聲稱:「德軍官兵為祖國戰鬥,勇敢而光榮。」賈德寫道:「在整個一九五○年代,西德官方鼓勵人民寬心看待德國的過往,德意志國防軍(Wehrmacht)英勇作戰,納粹只是少數,而且已經得到應有的懲罰。」
戰後德國第一位總理康拉德.艾德諾(Konrad Adenauer)贊成賠償,但是他領導的政黨立場分歧,為了推動協議法案過關,他必須倚賴反對黨社會民主黨(Social Democratic)的支持。
在以色列的猶太人,賠償問題引發激烈、惡毒的反應,從強烈譴責到暗殺計畫不一而足。一九五二年一月七日,以色列國會(Knesset)集會討論與西德簽定賠償協議,後來成為總理的梅納罕.比金(Menachem Begin)站在一大群民眾前方,強烈譴責那個掠奪猶太人生命、勞力與財產的國家。比金聲稱所有德國人都是納粹,都犯下謀殺罪。他的譴責也波及當時才立國不久的以色列,他鼓勵民眾拒絕納稅,聲稱以色列必須將反對接受德國賠償的鬥爭視為一場「至死方休的戰爭」。當有人提醒他,在一旁虎視眈眈的警察帶著據稱是德國製造的催淚瓦斯,比金大喊:「同樣的毒氣也窒息殺害了我們的父母親!」
然後比金帶領群眾宣誓,永遠不要忘記大屠殺的受難者,否則「我的右手從此作廢,我的舌頭整個裂開。」他帶領街頭的群眾走向國會,警察從屋頂發射催淚瓦斯與煙霧彈,但是這時風向改變,將煙霧吹向國會,湧進被石塊砸破的窗戶。情勢一片混亂,比金與總理大衛.本古里昂(David Ben-Gurion)相互辱罵,兩百名民眾與一百四十名警察受傷,近四百人遭到逮捕,國會因此停擺。
接著比金在議事廳發表一場措辭激烈的演說,譴責國會準備採取的立法行動。他說:「今天你逮捕了數百人,明天你可能要逮捕數千人。無所謂,他們會繼續示威,會進監牢,我們與他們同行。如果有必要,我們與他們一起犧牲性命。但是無論如何,我們會阻擋德國的『賠償』。」
大屠殺倖存者擔心,接受賠償形同讓德國花錢洗雪污名、拿關於死難者的記憶當抵押品。此外,他們一心想復仇。梅爾.德沃澤基(Meir Dworzecki)是愛沙尼亞(Estonia)集中營的倖存者,他說:「如果我知道六百萬德國人與六百萬猶太人一樣灰飛煙滅,我的靈魂會得到安息。」
本古里昂對抗這種情緒,但方法並非拒絕復仇,而是冷靜的算計:「如果我不必和德國人打交道就能拿到他們的財產,就像開著吉普車、帶著機關槍到倉庫搬貨,我願意做。那就像我們有能力派遣一百個師,告訴他們『儘管拿』,但是我們做不到。」
關於賠償的討論引來以色列好戰分子一連串的炸彈攻擊。有一起發生在首都特拉維夫(Tel Aviv)的外交部,另一起則鎖定艾德諾總理本人,還有一起的目標是海法(Haifa)的港口,當時以賠償款購買的物資都是從那裡上岸。西德最後同意支付以色列三十四億五千萬德國馬克(deutsche marks),相當於今日的七十億美元。個人要求的賠償隨之而來:心理創傷、冒犯猶太人的榮耀、法律事業中斷、人壽保險、集中營囚禁......等等。一七%的賠款用於購買船隻,「到一九六一年底時,以色列的商船有三分之二是以賠款購買,」以色列歷史學家湯姆.塞格夫(Tom Segev)在《第七百萬》(The Seventh Million)一書寫道:「從一九五三年到一九六三年,以色列對電力系統的投資有三分之一來自賠償款項,發電量在這段期間增為三倍,賠償款項也負擔將近一半的鐵路建設投資。」
與德國簽定協議之後的十二年間,以色列的國民生產毛額(GNP)增為三倍,以色列銀行(Bank of Israel)估計,其中一五%以及四萬五千個工作機會要歸功於賠償款項的投資。但是塞格夫認為,德國賠償的影響遠超過這些數字,「其心理與政治的重要性無可置疑」。
賠償無法彌補納粹的謀殺暴行,但是的確促成了德國人面對自我,同時可能也指出了道路,讓一個偉大的文明證明自己名實相符。
對於賠償協議,本古里昂如是說:
這在世界民族關係史上是首開先例,一個偉大的國家只因為道德的壓力,對其前任政府的受害者做出賠償。這也是歷史上第一次,一個數百年來在歐洲各國飽受迫害、壓制、劫掠與剝削的民族,終於有迫害者與剝削者承諾要歸還一部分的贓物,甚至以集體賠償彌補被迫害者一部分的物質損失。
對美國而言,除了道德壓力之外,賠償訴求還有其他的動力。我們無法逃避自身的歷史,所有我們對於健保、教育、住宅與經濟不平等的解決方案,都受到我們避而不談的因素影響。克萊德.羅斯告訴我:「今日黑人之所以遙遙落後,原因不在於今日,而在於過往。」二○○○年代初期,查爾斯.歐格崔到奧克拉荷馬州的土爾沙,見到一九二一年摧毀「黑人華爾街」種族暴動的倖存者,對他們而言,過往並非過往,「這些黑人男性與女性有的跛腳、有的失明、有的坐輪椅,怵目驚心,」歐格崔告訴我,「我不知道他們是何許人,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找我。但他們說:『我們想委託你,幫我們打這場官司。』」
奧克拉荷馬州議會授權成立一個委員會,提出一份報告,承認了一個被壓制許多年的事實:暴動確實曾經發生。但是相關訴訟在二○○四年敗訴。控告安泰(Aetna,曾為黑奴交易提供保險)、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共同創辦人曾經蓄奴)等企業的類似訴訟也都失敗。這樣的結果令人沮喪,但是賠償推動者指控國家犯下的罪行,並不僅限於幾個城鎮或者幾家公司。罪行的被告是美國人民自身,涵蓋每一個層面,並以各種型態呈現。對於一樁涉及全體美國人民的罪行,代表他們的立法機構必須公之於世。
約翰.柯尼爾斯的《HR40法案》就是讓罪行公之於世的管道。沒有人知道相關辯論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也許沒有一個數字能夠準確代表美國黑人數個世紀以來遭受的劫掠,也許數字龐大到難以想像,遑論計算與支付。但是我相信,公開處理這些問題的過程,與最後得到的答案一樣重要,甚至更為重要。自問是否虧欠自家最脆弱的民眾,代表美國的進步與人性;拒絕面對問題,代表美國不僅忽視過去的罪行,而且忽視現在與未來的罪行。比任何一張開給美國黑人的支票更重要的是,做出賠償代表美國的成長:走出童年自以為無辜的迷思,獲取不讓開國先賢汗顏的智慧。
二○一○年,普林斯頓大學博士候選人賈可布.魯伊(Jacob S. Rugh)與社會學家道格拉斯.梅西發表一項研究,探討美國近年的法拍屋危機(foreclosure crisis),發現背後因素之一正是一個古老的病根:種族隔離。就算考量信用程度等因素之後,黑人屋主還是比白人屋主更容易求助於次級房貸(subprime loans)。數十年來美國政府的種族主義住宅政策,結合了美國企業的種族主義住宅實務作法,將黑人集中在同樣的社區。如同半世紀前的北羅恩代爾,這些社區的居民都遭到主流金融機構排斥。當次級房貸業者尋找獵物時,他們發現黑人就像關在圍欄裡的鴨子。
「高度種族隔離化為次級房貸創造了一個如魚得水的市場,」魯伊與梅西寫道,「導致高風險貸款與房地產法拍,不成比例地集中在種族隔離城市的少數族裔社區。」
過往的劫掠讓今日的劫掠更有效率,美國銀行業對此心知肚明。二○○五年,富國銀行(Wells Fargo)舉辦一系列的「建立財富策略」研習會,聲稱自己是「美國少數族裔房屋貸款最重要的提供者」,邀集多位黑人公眾人物共襄盛舉,教育黑人如何累積「世代財富」。但是這一系列的「建立財富」研習會實際上幹的是掠奪財富的勾當。二○一○年,美國司法部以歧視罪名起訴富國銀行,指控他們不考慮黑人客戶的信用,刻意引導他們申辦條件苛刻的貸款。這不是什麼魔術、巧合或者運氣問題,而是種族主義的具體表徵。據《紐約時報》報導,檢方取得的書面證詞顯示,富國銀行的貸款業務主管稱呼黑人客戶是「土人」(mud people),自家的次級房貸是「黑人區貸款」(ghetto loans)。
「我們鎖定黑人客戶,」富國銀行前任貸款業務主管貝絲.賈可布森(Beth Jacobson)告訴《紐約時報》,「富國銀行的房貸業務設了一個新興市場部門,專門針對黑人教會,原因是認定黑人教會領袖很有影響力,能夠說服信徒申辦次級房貸。」
二○一一年,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同意賠償三億五千五百萬美元,擺平旗下國家金融服務公司(Countrywide Financial)的歧視官司。第二年,富國銀行以超過一億七千五百萬美元的代價,了結自家的歧視訴訟。但是傷害已經造成。二○○五年至二○○八年間拿到富國銀行貸款的巴爾的摩的屋主,到了二○○九年,有一半的房子沒有人住,其中七一%位於黑人佔大多數的社區。
作者為美國《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的專欄作家及全國線特派記者,第一本作品為《美麗的掙扎》(The Beautiful Struggle)。二○一二年發表〈對一位黑人總統的恐懼〉(Fear of a Black President)及二○一四年〈為賠償辯護〉(The Case for Reparations)兩篇文章獲得許多獎項的肯定,其中〈為賠償辯護〉曾獲希爾曼評論與分析新聞獎(The Hillman Prize for Opinion and Analysis Journalism)、美國國家雜誌獎(National Magazine Awards)與波爾克獎(George Polk Award)。二○一五年第二本書《在世界與我之間》(Between the World and Me)獲得美國國家圖書獎、全國有色人種促進協會形象獎,也入圍普立茲獎、美國國家書評獎決選。目前與妻子、兒子定居紐約。
書名:《美國夢的悲劇──為何我們的進步運動總是遭到反撲?》
作者:塔納哈希.科茨(Ta-Nehisi Coates)
出版社:衛城
出版時間: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