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放在顯微鏡下般檢視、測謊、調查數個月後,美國心理學家 Christine Blasey Ford 得到的,是她挺身指控的 Brett Kavanaugh 成為了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參議院公聽會中,儘管Ford博士受到的對待,比1991年 Anita Hill 指控當時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選人 Clarence Thomas 性騷擾時,或許相對「友善」,但同樣的「檢討受害者」( victim-blaming )情形,仍舊存在。更甚者,部分性別既得利益者正透過質疑 #MeToo,試圖重新界定反性暴力運動下的「受害者」身分。
美國心理學家Christine Blasey Ford得到的,是她挺身指控的Brett Kavanaugh成為了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參議院公聽會中,儘管Ford博士受到的對待,或許相對「友善」,但同樣的「檢討受害者」(victim-blaming)情形,仍舊存在。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更明確地說,這群「質疑」者,並非在呼籲人們注意「別對真相驟下結論」,而是以言語渲染「男性群體正在受性侵謊言的攻擊」,忽視「強暴文化」( rape culture )仍瀰漫於當代社會。接受 GQ Australia 訪問時,英國影星 Henry Cavill 就曾表示 #MeToo 使男人追求女人變得「非常困難」,更讓他擔心搭訕女人就會被當成「強暴犯」;而比起交新女友、回到前女友身邊「更安全」,因為作為公眾人物,「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的確,身為知名人士,他可能會遭到有心人士利用。
但這項問題,並不僅限於男女交往之上,更是否讓他有權假定「所有女人都是潛在罪犯」呢?同時,從英國電視主持人 Jimmy Savile 、美國導演 Harvey Weinstein 、美國CBS前總裁 Les Moonves 、到波蘭導演 Roman Polanski 等案件中,更常看到知名人士濫用權勢佔人便宜。美國總統 Donald Trump 也是這類「男人要擔心隨時被誣告性侵」的「積極擁護者」:在期中選舉的造勢活動中, Trump 不只多次公開嘲弄 Ford 博士、質疑她的動機,也時常強調「美國男人正遭受(性侵誣告的)攻擊」,要選民「想想你的兒子、想想妳的丈夫(正處這樣的危險中)」。但他似乎忘了、輕易說出「只要你有名,就能恣意妄為。…(甚至是)抓女人的下體。你可以做任何事。」這些話的人,究竟是誰。
性侵誣告並非罕見,丹麥電影 ”The Hunt” 也可視為是對性侵疑雲如何迅速擴展成獵巫行動的警世寓言。可是,誣告並非性犯罪專屬之現象,而是所有司法系統或任何犯罪類型,都會遭遇到且需要解決的問題。再者,男人是否隨時有被誣告性侵的「危險」呢? David Lisak 等人(2010)研究1998到2007年某美國大學接獲的136件性侵通報案中,發現僅有8件確為誣告,並推論性犯罪的整體誣告率約落在2%到10%之間。
Sandra Newman 的文章則提到性侵誣告者通常有(不一定與性犯罪相關的)類似前科或說謊習性,且往往帶有特定目的,如報復、獲利、躲避責罵、或有精神問題。英國內政部也曾於2005年公布一研究報告,顯示216件的性侵誣告案中,只有兩件進入到起訴階段(但獲判無罪);而美國國家冤獄平反中心( National Registry of Exoneration )的紀錄指出:從1989年開始至今,全美因性侵誣告造成的冤獄約為52件,但因謀殺指控導致的冤獄有790件,是前者的15倍之多(前述數據引用自此)。
在臺灣,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資料顯示:自2008年起,每年光性侵害事件就通報超過一萬件,2012年甚至高達一萬八千多件,是2005年通報率紀錄起始的兩倍之多。但法務部的資料顯示:2008年到2017年間,性侵害案件偵查終結數量僅約4500件上下;當中,男性加害者人數通常超出4000人,女性加害者雖略增,但人數落在90人內。在性侵受害者的部分,男性從2009年的500多人,短短兩年內增加至1000人左右,之後大致落在1000到1500人的區間內;女性受害人數雖自2012年起略為下降,但仍是主要受害性別,每年仍有超過6000人遭到性侵。
目前臺灣尚未有性侵誣告的詳細數據,但若借用 Lisak 等人的研究來推估、4500件立案數來說,每年的可能誣告率約落在90到450件之間,而這是以非常寬鬆的方式估算。同時,這也代表每年超過一萬件通報中,大概不到半數能完成、甚至進入偵查程序,而這個通報數並不包括因各種因素不願、或無法通報之案件。性犯罪從通報、成案、到宣判之數量比例的有極大落差,也存在於已發展國家:在加拿大,所有遭到起訴的性犯罪案件,僅有0.3%獲得判刑。美國最大的反性暴力組織 RAINN 整理的資料也表明,1000件強暴中,僅3成會向警方報案,而最後可能只有6人獲判;但是,1000件搶劫案裡,報案比例約達6成,而最終入獄服刑之人數約為20人。可見為犯罪行為的問責( accountability )率,確實會因犯罪類型不同,有極大差距。
由此可見,如 Trump 等人的「被害者心態」,基本上是庸人自擾。相反地,從2002年 Boston Globe 揭露天主教會數十年來組織性的掩蓋神職人員性犯罪的醜聞、2010年在英國 Rotherham 運作長達30年的兒童性剝削集團的曝光、2014年奈及利亞激進組織 Boko Haram 綁架的200多位女學生至今仍有百位下落不明、2016年爆發的近400名美國體操選手長期被體操界不同人士性侵一案、到2017年開始的#MeToo運動,每一個案件都沉重地彰顯了性暴力的普遍性、系統性、與性別不對等程度,本質上無關乎我們是生活在戰爭或相對和平的社會條件中。
2014年奈及利亞激進組織Boko Haram綁架的200多位女學生至今仍有百位下落不明。圖為今年3月獲釋的部份女學生。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此外,儘管性暴力威脅到的不只是單一性別,但從2011年因多倫多警方的失言、引發全球性的 SlutWalk 運動一事,點出現代社會對於性暴力防治的看法,往往仍從針對「管理」特定性別的檢討被害者與「蕩婦羞辱」( slut-shaming )角度出發。
性侵誣告,正如其他為圖利個人的誣告一樣,必須受譴責;而風起雲湧的反性侵運動,因試圖扭轉根深蒂固在日常生活中的強暴文化,進而引起部分男性的道德焦慮,也是可以理解。
可是,一如美國 The Daily Show 主持人 Trevor Noah 點明,這份男性道德焦慮正在被利用、被渲染成一種「大規模恐慌」:「他( Trump )知道如何提供給最沒有資格的人一個受害者的身分……若你說服男人他們才是 MeToo 運動的真正受害者,你就能讓男人把自己當作代罪羔羊、站在反對陣營,而非讓這群無辜者去確保那些真正做錯事的男人負起責任。…對 Brett Kavanaugh 來說,最糟糕的情況會是什麼?是回去當這片土地上最重要的法院機構中、擔任聯邦法官。但對 Ford 博士來說,她面對的是什麼?是她遭到性侵的故事被美國總統當作笑話;而這正是她所記得的……她說:事發當晚,那群男孩就站在一旁邊看邊嘲笑我。」
作者為社會科學研究者